搞一夜情的学生将开除学籍 高校管理不能走极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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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9 12:05 新京报 | ||||||||
新闻背景: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的规定,在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6月28日《重庆晚报》) 对于重庆师大的做法,我表示赞同,我想说的是,当高校应该实行人性化、民主化管理的呼声日渐高昂,并成为主流价值观的时候,我们不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人
如今部分在校学生道德下滑乃至沦丧,其作为虽然可声称为“纯属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但它给所在高校的形象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与压力,却要整个学校与其他大多数清清白白做人、求学的学子承受,这有失公平。 这个时候,高校有责任与义务制止不正当行为,纯净校园气氛,保护大学整体声誉;当然,把“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与“搞一夜情” 相提并论,是否有一刀切之嫌,以及“开除学籍”的规定是否过于严厉、超越权限,有必要再探讨,但出台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行为这一行为本身,却也是重庆师大校方的责任所在。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可能很多人都忽视了———重庆师范大学作为培养未来教师的一所特殊的大学,在综合素质与道德水准上对学生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这是校方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学生本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我认为,单纯的谴责与规劝阻止不了道德滑坡,有时候,只会沦为苍白无力的说教;要让某种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必须辅以必要的震慑手段,这是一条通行规则。 因此,笔者以为,在道德纯净上,重庆师范大学的整体思路是对的,不该遭受过多的非议;只是它在具体的表述或执行方式上,有失简单与粗暴。 在我看来,相当多大学生反感的也许并不是规范学生行为、净化校园风气的规定本身———大多数人都会知道他们其实是这些规定的受益者———而是表达规定时那种照此执行不得分辩的命令式话语。 在这方面,重庆师大完全可以做得更温和、周全些:入学之初,就详细告知学生,我学校有什么不得触犯的原则,这是我赖以打造校园文化的基础,你若觉得不适应,可以选择离开,但如果留下来,就必须学会尊重这些原则;另外,在处罚程序上,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让学生知道他的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在被开除之前,我给你充裕的辩解机会,一旦认定,为了大多数学生的利益,你必须为自己的失德行为付出代价。(福建记者:修仰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