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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学校 家长的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12/02 11:14  南方周末

  1995年中纪委全会后,国家教委迅速发文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判定“择校生问题已经由高中阶段波及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明确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

  十年过去了,这一方针迟迟难以得到贯彻。在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下,高额收取择校费的问题相信一定能得到解决。

  择校费,一个让家长痛恨而又倍感无奈的字眼,十多年来一直按照自己的规则顽强运行,几已修成“百毒不侵”之身。

  这个世界教育史上绝无仅有的怪现象,因何在学校这块塑造灵魂的“净土”风生水起,在市场经济的混沌中左右逢源,到今天尾大不掉?

  择校与重点学校

  择校费从出现到泛滥时间并不太长。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在国内全面确立后,靠国家长期资金投入发展而成的各级重点中小学,迅速发现自己雄厚的教育资源。

  在规则先天性缺失的市场土壤里,择校收费一开始就进入高潮。在1995年中央纪委全会上,“中小学乱收费”已经位列“三股不正之风”中的第二股。

  而要追溯择校生和择校费出现的前因后果,一个关键词就是“重点学校”。

  我国的重点中小学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目的是为了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为社会主义建设选拔人才。“文革”期间,重点学校制度被短暂否定,但“文革”结束后又全面恢复。

  改革开放后,“小升初”实行统一考试,重点学校根据分数选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张路雄说:“那个时候的重点中学基本上是比较公平的。”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提出了中小学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时,国家教委也作出了“取消初中招生考试,按学籍管理规定使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规定。

  在义务教育的理念下,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渐次推行,但重点学校在国家的长期投入下,与一般学校在教学条件和水平上早已有巨大差别,一些地方政府建设“窗口学校”,加剧了优质教育资源向少数学校汇聚。重点学校制度与义务教育理念的矛盾,此时开始显露。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先后颁布,“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再次被强调。

  政策的狙击

  国家教委的文件要求“就近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和高收费”的同时,各地重点中学却开始了大规模的招收择校生和高收费。

  据一份被广泛引用的《人民日报》科教文部调研报告称,1995年,某城市的一个区率先恢复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统考,允许各重点中学按分数录取一半名额,其余一半名额收费录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市、区重点学校每名学生3万到5万元。

  但“择校费”现象在全国四处开花,初中和小学“不准招收择校生”的政策节节后退。

  《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现仍在招收‘择校生’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首先解决好高收费问题。”

  1997年,《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使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的原则能够全面贯彻落实。”

  但文件规定,在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大中城市,允许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什么叫‘少数’?原来的重点学校就是少数。”张路雄说,“所以,几乎所有的重点学校都可以招收择校生。”

  “名校办民校”,也体现在这一意见中。文件规定“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中,可依实际情况实行‘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社区参与和举办民办学校等多种形式”。

  这一规定,实际上给重点学校的初中以政策出路。它们以“改革”的名义转制成民校,名义上独立,实际上又没有分开,教育、财政、领导都是原来的,既能保留用纳税人的钱堆起来的教学资源,又能以“民校”的壳,不受约束地收费。

  张路雄曾经和教育系统一位部门负责人在电话里谈起这一政策,“他自己也感到这项政策出台得有问题,一些提法相互矛盾。”

  择校的潜规则

  从1997年到现在,8年的漫长时光过去了。百姓手中的钱汩汩流进了重点学校,又从学校流向不知名的去处。

  一些重点中小学压缩“就近入学”的学生比重,扩大择校生的名额。西部省份的一个人大代表曾向《人民日报》记者披露,2003年该省省会城市的一所小学共招生350人,其中择校生有310人,占招生总数的88.6%,另一所小学择校生占85.6%……5所小学收取的“择校费”或“捐资费”总额近1000万元。

  更有甚者,一些重点学校即使在一个年级之内,也将教学条件分等:学生分成大小班,配备水平不同的老师,家长想让孩子上小班,听优秀老师的课,条件一个:“自愿捐资”。

  择校风从重点中小学也蔓延到了幼儿园。在大城市,上个好一点的幼儿园,每年费用从七八千到数万元。已经有报道惊呼:“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要贵。”

  自2000年起,教育收费问题在全国连续3年成为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在所有的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乱收费的比例已经接近30%。

  巨额的择校费都收到哪里去了?在绝大多数地方,择校费的具体收支没有进行财务公开,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更没有纳入审计。10年来,这笔巨额资金一直“体外循环”,成为一个巨大的资金黑洞。

  乱收费愈演愈烈,教育部开始出击。2003年教育部强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事实上,近几年来“择校费”屡屡成为各地的治理重点,也取得一定成效。

  但择校风有所收敛,但并未因此而止———学校收取的择校费,相当一部分要上交教育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的暧昧态度下,一些学校偷换名目,照收不误。

  在此过程中,学校成了企业,校长成了老板,孩子上学成为和学校的一场交易。“交钱上学,多交钱上好学校”的潜规则慢慢形成,成为“义务教育”口号底下真正的游戏规则。

  家长们的态度,证明了潜规则的强大。一些地方的清退工作受到的抵触不仅来自学校,更来自家长,有家长称:“学校让我领回多交的借读费,我还真不敢领,怕学校报复孩子。”一些人收到学校的退款,又偷偷退了回去。

  均衡义务教育路在何方

  巨额的财富从普通百姓手中流入各级重点和“民办”、“实验”中小学,在大中城市形成了一批巨无霸般的“超级学校”:星级宾馆般豪华的教学楼和办公楼,标准体育场上修着褐色塑胶跑道,教室里彩电、饮水机一应俱全,宽带接到学生的桌子上。

  重压之下的学生家长,也难展笑颜。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教育费用持续攀升,子女教育费用在居民总消费中排在首位,超过养老和住房。

  尽管择校费问题多年蔓延,利益盘根错节,张路雄仍然认为“基本上是一个教育系统内部的问题”,称之为“最容易解决的教育不公”。在他看来,欧美和日韩等国在确保

教育公平方面有许多成熟经验,如“校长和教师轮换制(在一个区域内)”、“一个区域内统一办学设施的标准”等,都值得我们借鉴。

  他认为,在城市和农村一下子解决教育均衡问题不现实,但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问题不难解决。“单靠扶助弱校不行,还需要抑强。校长、教师在区内强校和弱校间进行流动,有助于均衡教育资源,破除过去长时间形成的利益集团。”

  而在一些专家看来,更为根本的措施是淡化、取消学校等级评定制度,彻底取消形形色色的重点学校,建立公办学校的统一标准,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说,“现代义务教育的目标是保障所有国民公平享受义务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也不采取选拔性的竞争淘汰制度。我们必须改变基础教育实行集中资源培养少数尖子的精英教育思路,要求每个学校都一样条件。”(记者:李梁 许桐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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