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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答考生家长问及相关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5/12/07 13:51  新浪教育

  一、家长问:南校区与总校区是什么关系?

  院长答: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教学由校本部(三好街校区)、南校区及大连校区三部分组成。在总校区党委的领导下,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分校区管理,教学管理及学历证书与总校区等同。

  二、家长问:学院培养学生定位、目标、办学宗旨是什么?

  院长答:我们学校培养实用型人才,面向市场、走向大众、注重需求、严格管理,让家长放心,使社会满意。

  三、家长问:高师声乐、器乐是怎么回事?

  院长答:音乐学中的高师声乐演唱及高师器乐演奏专业方向,是为了适应全国不断增加的艺术大、中专学校而设,旨在培养艺术大中专学校专业教员。

  四、家长问:首轮、二轮考试是怎么回事?

  院长答:为了使考生取得最好成绩,不以一次成绩论成败,我们特安排两轮考试,如果孩子专业好文化课差,就在第一轮取得合格证后,集中精力学文化课;如果第一轮专业课自己觉得考的不好,可参加第二轮专业课考试,我们取两轮考试中每科最好成绩上报省招考办。

  五、家长问:检喉是怎么回事?

  院长答:检喉是所有用嗓子的考生必须经过的一个环节,声乐(三种唱法)、音乐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音乐教育等专业学生都要用嗓子,如有严重嗓音缺陷者,是不适合上述专业学习的,这与空军学院、海军学院体检时对身体的要求是大同小异的。考生在候考时可随时到卫生所检喉。

  六、家长问:贵院音乐考级与考试关系

  院长答:如有十级证者,专业免试。

  七、家长问:高考时怎么填报志愿?

  院长答:填报志愿时,辽宁省招考办会在《考生必读》中分别列出沈阳音乐学院南、北、大连校区及其他院校的招生专业代码,辽宁省外只有沈阳音乐学院一个代码,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所报专业,自由填报志愿。

  八、家长问:英语是否设分数线?

  院长答:不设。

  九、家长问: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怎么定?

  院长答:我院根据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建档线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

  十、我孩子假如考取南校区,毕业证书落款的公章是什么?

  院长答:毕业公章是“沈阳音乐学院”,封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

  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

  一、学费标准

  每学年12,000元、专家班14,0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沈阳考场报名时间:

  ⑴首轮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12月20日

  ⑵第二轮报名时间:2006年2月12日——2月26日

  2、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3、报名须知:

  ⑴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我院。

  ⑵年龄:不限。

  ⑶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主持、演唱、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符合本专业发展要求。有特殊才能者,由专家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⑷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⑸报名考试费100元,同时兼报其他专业者需另交100元报名考试费(报考“专家班”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常规教学班)。

  ⑹外地考生可按上述要求来信函报,以邮戳日期为准。来函应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⑺考生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不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⑻考生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⑼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收。

  ⑽参加2005年12月29日首轮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06年3月30日前将在当地招生办领取的《200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参加2006年3月3日第二轮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持在当地招生办领取的《200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复印件,南校区根据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办的要求,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上报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考办。

  ⑾我院将于2006年2月份在山东、湖南、北京等省会及主要城市设立省外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查阅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沈阳考场考试时间:⑴首轮考试时间:2005年12月29日—31日

  ⑵第二轮考试时间:2006年3月3日—5日

  2、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3、各专业考试均一次完成,不进行复试,考试内容详见各专业介绍。

  四、《专业合格证书》发放办法及标准

  1、 考生各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及格线后,按本人全部考试科目的总成绩排序;

  2、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报名人数,按1:3.5(国家规定1:3—1:5)左右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书》。

  五、录取

  1、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024—16888000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在专业考试时详见《考生须知》。

  3、凡对首轮专业考试成绩不理想者,可参加第二轮专业考试;我院将在两次考试均合格的情况下,取两次考试中最高分数为最终成绩。

  六、其他

  1、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持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填报志愿,于2006年6月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3、 本简介如有未尽事宜或有悖之处,均按本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文件及《沈阳音乐学

  院2006年招生简章》执行。

  乘车路线:

  1、沈阳站乘环路车至南塔鞋城站换乘224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2、沈阳北站乘224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3、北中街乘118路车至 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邮 编:110168

  咨询电话:024—62338001 62338002 传 真:024-23823399

  沈阳音乐学院网址:www.sycm.com.cn E-mail:sycm_nxq@163.com

  沈阳音乐学院联系信息:

  地 址:中国 辽宁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编:110004

  联系电话 : +86 24 23892223;传 真:+86 24 23891655

  学院招生办:+86 24 23894405;传 真:+86 24 23894249

  网 址:www.sycm.com.cn ;www.sycm.net

  电子信箱:wllyeb@online.ln.cn Email:syjwc@online.l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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