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何时才能不再收费 让穷孩子也上得起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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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05 11:17 生活新报 | |||||||||
“义务教育何时才能不再收费,真正变成国家的‘义务’?”多年以来,民间和教育界总有人在发出这样的疑问。在昨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原则性通过,我们看到了解答和解决这一疑问的许多希望,种种迹象表明,在全新的“十一五”计划期间,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可望最终“修成正果”,届时,孩子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不再需要家长掏一分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开始实施以来,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由于历史局限,其中条款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涉及到投入的只有“第十二条”规定,即“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这种责任不明的过于笼统的表述,是教育经费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而一旦经费无法到位,整个义务教育中的种种环节都将面临难以调和的问题。由此造成的局面就是,这部大法规定的“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难以落实,不少贫困山区适龄的中小学生因无法负担“义务教育费”而被迫失学或辍学。因此,如何保证国家对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这是修改中备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我们看到,草案中已经明确写入了这样的句子:“(国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要求制定适应义务教育基本需求的有关经费标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义务教育的经费从来都是有的,但是,这个经费在所有教育投入里所占的比例是多大?在农村和城镇适龄孩子之间分配的比例又应如何划分?也就是说,义务教育的有限资源怎样才能在全局的范围得到最有效的合理配置?在当前的“义务教育法”中,以上这些长期困扰的“问号”都无法找到答案,但是,在如今原则通过的修改草案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义务教育的“经费标准”,值得期待的是,如果最终制定成型的这一“标准”能得到落实,义务教育中钱的头号难题就有望得到彻底根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