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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学生择校费的合法外衣轻易披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01/27 14:10  现代快报

  自今年1月起,国内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一律要按规定缴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1月25日《京华时报》)

  择校费是教育乱收费的怪胎,长期以来为学生家长们深恶痛绝,但如今却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一律要按规定缴税”。一个曾经甚
至正在“吞噬生命”的择校费凭什么名正言顺?也许,税务部门用税收来调控择校费有它的逻辑:只要存在教育资源优与劣、重点和非重点之分,就很难杜绝择校费的存在,既然择校费屡禁不止,与其徒劳无功地三令五申,不如让它合法化,用纳税来调控学校收取的高额“外快”。

  表面上看,对择校费征税不失为一种一举两得的止痛疗法。但换个角度看,与其说是向择校费依法征税,还不如说是主管部门已经对学校乱收费行为表示了妥协。它的潜台词就是:我既然制止不了你,那么索性就给你这个收费的权,但别像以前那样独享“富贵”,也分一部分给国家。这样,学校也收了钱,国家也收了税,主管部门也有了交代,看起来似乎着实实现了某种“三赢”的局面。

  但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这一联合方案,却把“掩耳盗铃、舍本逐末”演绎得淋漓尽致!在这“三赢”当中,为何单单没有择校费的买单者?难道择校费逼死宁夏13岁少女的悲剧还不能警醒主管部门?难道人们痛斥择校费就是因为它没有依法交税?可悲的是,相关部门不但没有毫不留情地叱呵那吞噬生命的“猛虎”,反而却与“虎”同盟,共享“择校费”所带来的收益。

  事实上,即使给“择校费”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也无法改变择校费是乱收费挡箭牌的事实。我们天天高呼的义务教育是什么?我们天天标榜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分量又有几分?这些清水白饭式的问题恐怕不用再费口舌了,而择校费却打破了这一规则,金钱的铜臭正在以不断上升的比重熏染着曾经神圣、清洁的教育。额外的乱收费,增加了多少家庭的负担,含着多少家长的泪水,制造了多少不公平的竞争,又酿造了多少的悲剧!正是这种人为的“拦路虎”,使我们的

教育公平正在一步步滑坡。

  择校费不仅坑苦了家长,败坏了风气,还从根本上否定了教育公平。因此,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和无奈,相关部门也不应委曲求全乱了方寸,殊不知,用税收调控的方式来遏止择校费纯属拿错了“枪”,打错了“靶子”,如果相关部门为人人痛恨的“落水狗”寻求立身之地,那么,老百姓又如何看待?公平和谐又如何追寻?(张红蕊河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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