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高招改革引发教育公平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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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24 11:2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李丽 今年,中国政法大学将按人口比例下达分省招生指标。具体办法是,用学校计划招生的2000个指标除以13亿,再乘以省份的人口数,基本上就是下达到各省的招生指标数。按照这一办法,该校在山东、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的招生人数都将历史性地突破百人。
该校的招生改革究竟能否真正促进教育公平?在部分法学专家当中引起争议。 焦点一:是破冰之举,还是将导致高等教育质量大滑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专家顾问孙东东说,这样的改革很理想化,但会造成生源水平参差不齐,违背高等教育选拔人才的宗旨。 他认为,中国的教育资源还没富到可人人随意享用的程度,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极度稀缺。如果全国的高校都按地区人口来分配招生指标,不顾各省教育水平的差异,最终将造成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整体大滑坡。 他举例说,河南有七八十万名考生,但只有100多所大学在那儿招生;北京有540多所高校,考生只有十一二万名,但很多中西部地区的高校宁愿降分也要录取北京考生,看中的就是学生的素质。所以说,各地基础教育资源的差距才是招生指标背后的根本问题。 他表示,提倡教育公平没错,但保护弱者是用造血法还是输血法?我们是不是要好的更好、差的好起来?形式上的公平不能提高这些人口大省的基础教育水平,谈不上教育公平,还有可能造成新的不平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许章润却认为,目前媒体对中国政法大学改革的报道有些片面,除了人口数量以外,改革还考虑到了各地的考生数量、教育资源的差距,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有适当的照顾。虽然现在操作性还有待加强,但旨在落实教育权平等的指导思想是可取的。 他说,教育在传统上被认为是改变身份、提高社会地位和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手段,公平的教育条件对就学者本人、家庭的影响可想而知。毫无疑问,高等教育是要选拔人才,而人口基数大的地方,选拔到人才的可能性也相对大些。中国政法大学向这些地方多给名额也无可厚非。 焦点二:教育不公是因为高校分布不均,还是招生指标分配不公平? 孙东东说,现行的招生指标分配方式是对历年生源质量、当地基础教育水平、招生对象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当地生源人数等综合考虑的结果。相对来说,按地区分配招生指标更能照顾到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考生,是较为公平的分配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但是,全国高校集中在东部沿海和发达地区,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期望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也出现了矛盾。单靠名额分配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许章润却认为,过去,大学依赖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各种支持,按地区分配招生指标就是这种思路的产物,有的大学打出“推广普通话”的横幅,因为大部分学生都可以用方言交流。现在,中国在经济上已经是一个整体,大学应该是多元化的,学生的生活方式、知识结构等都要多元。 他说,高校相对集中导致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是历史造成的,一时无法改变,但作为部属高校,应该采取措施尽量解决。中国政法大学的改革经过了慎重考虑,是一次积极的探索,尽管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方式,成效如何也要等一两年之后才好下结论,但如果面对问题无所作为是更大的错误。 焦点三:高校制定招生来源计划是否要公开听证? 孙东东认为,北大、清华拥有招生自主权,但自主招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高校招生自主权当然需要监督,但要考虑招生成本。十几年前,北大招一个学生就得1000多元,按这个标准,今年招2000多个学生就得200多万元的经费。“很多学校的老师跟我讲,他们没有这个实力,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然而,通过举行全国公开听证来监督高校招生自主权却不具可行性。找什么人,根据什么监督都没有规定,还会增加招生成本,国家根本负担不了。高考制度要改,但是要经过理性思考,进行实质性的、内容上的改革,而不是在形式上寻求正义。 许章润认为,高校招生自主权并不等同于降分录取或者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但高校有权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校招考形式、学生数量、开设专业、培养方式等等,是一个涉及高校自治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并没有义务就招生指标举行听证,作为教育机构,它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要听证。 但他认为,作为公共权力部门的教育部,要出台一项涉及不同利益群体的政策(如大规模改变招生计划),就要在阳光下进行,听取各方意见,因为透明的程序是科学决策的前提。 “至于公开听证的成本,我认为现代社会运作就是高成本的。如果顾及成本,那么,一旦出错,我们要付出的成本更高,造成的恶果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