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给“清华大学”成为驰名商标泼点冷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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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19 11:24 现代快报 | |||||||||
【今日视点】 “清华大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今年下半年新认定的106件驰名商标,北京再次收揽了10个驰名商标,其中“清华大学”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新京报》10月18日) 清华大学成了驰名商标,实在“可喜可贺”——自此以后,清华就大可以高枕无忧,利用先辈创下的这块金字招牌合法圈钱了。今后想在公司和产品的名称中使用“清华大学”四个字?休想,除非你缴了足够令我心动的人民币。由此看来,清华大学靠出卖校名来挣钱的“钱景”一片光明。 但我还是要不识趣地给清华大学泼点冷水。名牌大学、名校与驰名商标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其共通之处虽然都是相当有名气的意思,但名校之“名”在于其教育方面的品牌价值、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别是像北大、清华这样的历史名校,其校名所代表的其实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珍宝,是一种文化象征,而这一系列特征,均与驰名商标相去甚远,一言以蔽之,大学校名不是用来卖钱的。 在我的眼里,清华大学成了驰名商标,和开国大典被饭店老板恶搞成饭馆开张的宣传广告是一个道理。既是教育文化领域的,就安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吧;既是历史政治范围的,自然容不得商家为了炒作而恶搞。从其本义上来讲,文化与教育应是商业禁地,它们与商业是天生的绝缘体,各有规律可循。特别是对于严谨治学而著称的名校而言,将校名申报为驰名商标,其本身就是对“大学”这两个字的猥亵和讽刺,使得自己满身铜臭。 我甚至担心会有这么一天,由于靠卖校名成瘾,最终忘记了大学的要义何在。靠变卖祖先的基业虽然能够在短时期内谋取滚滚财源,但久而久之,待到将祖先积累下来的一点本钱也变卖干净过后,曾经的“名校”臭名昭著,不再是名校的时候,“名校”还能靠什么来卖钱?(徐光木(blog)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