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论:中国高考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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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29 12:01 光明日报 | |||||||||
自1981年以来,高考制度不断改革,成绩显著,但招致的批评也日益增多。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并不高,且已出现结构性争夺,即考生的目标由能否上大学变成能上什么样的大学,筛选仍然不可避免。高考改革千头万绪,我们认为,首先应确立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一、如何更科学、准确地选拔人才?
一把尺子与多把尺子。选才之前要有选才标准,测量之前首先要检验测量工具本身是否有效、可靠。现行高考制度确实能够选拔出人才,但唯分是举、忽略综合素质也是一大硬伤。从共性角度看,评价和选择人才应该是综合应用多种标准,逐渐降低高考分数在录取中的比重,将考文化与考素质结合起来。美国、德国的高校每年都拒收不少“高考状元”,对我们应该具有启发意义。为此,要解决社会诚信度不高、有可能弄虚作假的问题,有可能出现的“权、钱、情”交易的问题,要解决其他评价手段的主观随意性问题,大众化条件下考生面试的高成本和操作难等问题。2006年,上海复旦、交大各自主招生300人,面试成绩决定录取与否,高考成绩仅作参考(复旦有10个科目、3小时的“申请资格测试”),是试图将考文化与考素质结合起来的可喜尝试。 全国命题、分省命题、分类命题。从个性角度看,人才的层次、类型是多样的,高考要求不应该完全一样,从科目设置到考试形式等必须考虑和照顾各种差异。这种差异有男女性别的差异,文理科考生的差异,学术性人才与技能性人才的差异,普通人才与奇才怪才的差异,继承性人才与创造性人才的差异等。为照顾地区差异,于是由全国命题趋向分省命题,但这种命题权下放实际意义不大。基本课程、基本内容都是人生今后必需,实际调整余地很小。除上海外,题型基本雷同于全国卷,只不过徒然增加高考成本和其他诸多问题。与其照顾地区差异,不如照顾人才差异;与其分省命题,不如分类命题。可考虑取消春季考,借鉴台湾联考做法,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分开考,两种高考各司其职。 科目设置模式:“3+综合+1”与“3+1”。高中毕业考试为水平考试,达到一定水平即可,建立在名副其实会考基础上的高考笔试不存在偏科的问题。坚持“会考+高考”模式,高考科目设置实行“3+1”,取消综合课(无论是大综合还是小综合)考试。综合课考试目的不明:防止学生偏科?已有高中毕业会考做保证;培养学生的综合性、整体性思维?“拼盘式”命题难以达到这一目的。在“3+1”模式中,仍然要区别对待。语文、数学必考,但数学应文理科分卷,没有必要迫使文科生学很深的数学;外语对普通本科或重点大学为必考,对高职高专则不必强求,或作为一种资格考试。6门选考科目试卷应大体等值,防止认为“政治”容易考而一窝蜂选报政治科等现象。特长学科“1”应加大试题难度并赋以较大权重。 二、如何引导中学推进素质教育? 教学改革受制于考试改革,要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彻底改革考试制度。当前高中生要搞“研究性学习”,实际上是走过场,因为高考改革未跟上。现在的中学生学得很苦,是否一定需要努力到这种程度?他们放弃了许多兴趣爱好,整天像一个解题的技工,这种付出是否值得? 虽然应试教育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存在升学竞争,但高考导向可以改变竞争方式。充分发挥高考的指挥棒作用,便能引导中学教学,推进素质教育。除前面讲到的将考文化与考素质结合起来外,引导中学切实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改革高考命题,变知识考试为能力考试。 目前的高考试卷充其量只是考察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这远远不够,还应考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预测事物发展趋势的能力,发散性思维或创造性思维能力,初步的探究和科研能力,掌握知识、获取新知识的能力等。理科试题应减少繁琐计算,突出考查思维过程或解题过程,评分标准应该是“过程重于结果”。增加问题的灵活性和选择性,应有一定比例试题明确规定要一题多解、一题多变、最简解法,鼓励创造性解题方式。文科试题应避免死记硬背内容,应有发挥余地,允许考生发表不同见解。 三、如何引导中学生科学地学习? 高考导向作用除引导中学推进素质教育外,还要引导中学生科学地学习。高考各科命题应该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和不同学科的学习特点,引导和促进学生科学地学习,而不是违背学习规律和扭曲学习特点,误导学生。以此标准要求,高考各科试卷的命题指导思想和题型均存在一定问题,其科学性需要予以重新审视。比如,学习历史是记住大量的时间、地点、事件,还是让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外语试卷,是过于强调语法、使学习外语的目的异化,还是突出语言的交际功能、学以致用?作文题过于宽泛,限制较少,看似提供发挥空间,实则便于考生移花接木。高考各科试卷命题改革势在必行。 四、如何保障和促进高考录取公平? 高考公平问题突出体现在招生录取环节的配额制度,重点大学招生本地化倾向致使地区差异拉大,“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面前未能做到人人平等,高考移民现象应运而生。真正解决招生录取公平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高校招生由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学生选择学校;二是要形成真正的校际竞争环境。这两个前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具备,那么,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合理解决重点大学的配额问题? 省、市属高校经费主要来自本省市,招生可以面向所在区域,在分数、学费方面甚至可以优惠。如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为市属高校,本市学生分数线每年低于非本市学生20—40分,人们一般不会认为不公平。 “国立大学”为国家出资(虽然近年来中央与地方共建,但此前国家已有较大投入)。“国立大学”办学经费来自全国纳税人,具有全民性,招生应面向全体国民。指标的合理分配有三:一是依照各省上缴国税数分配,因为办学经费最终来源于税收;二是依照各省的考生数分配,因为人的智力呈常态分布,高智商者是一个常量;三是将上述二者按一定比例结合起来分配。(作者 袁祖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