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公办学校取消择校费还教育一片净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1:39  重庆青年报

  “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建议,要求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的做法。(3月5日《信息时报》)

  “择校费”究其根源,就在于沉重的就业压力和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促使人们竞相追逐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而社会不同阶层收入差距的明显拉大,则使择校成为可能和必然。

  要有效解决“择校费”,首先就要切实落实政府职责。导致择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首先是供需矛盾。解决择校问题,首先就要扩大教育资源总量,缓解供需矛盾,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达到4%比例的做法,正是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

  其次,要建立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是择校产生的重要原因。各级政府必须用法律规范中小学生人均经费标准和办学条件标准,规范学校办学条件;并实现省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实现教师资源的均衡化。

   最后,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缩小校际间的过大差距。

  制度的不公平是“择校费”产生的根源,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是“择校费”盛行的推动器。只有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为广大适龄青少年提供公平入学的机会,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才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

教育公平,以形成教育的利益平衡机制,从而有效地杜绝“择校费”,还教育一片净土。(张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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