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视点:我们需要怎样的特长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1:39  红网

  教育部日前就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及试点高等学校要强化公示力度,严格规范艺术特长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严禁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扩大录取规模。对在组织艺术特长测试中出现重大疏漏或违规录取艺术特长生、体育专项测试的试点高校和有关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3月21日《人民日报》)

  我们需要怎样的特长生?高校要选拔人才,非常重要的是考查学习能力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特招,作为考试选拔的一种辅助手段,不以

分数线决定学生的命运,使一些学有所长者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属,重视人才培养,无可厚非、值得肯定。真正优秀的学生脱离应试窠臼,得到更充分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但任何事物都有不可回避的两面性,特招有利亦有弊,在特招过程中也就必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学校依据自己的土政策,以各种形式为“特权”正名,并不是完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执行。这种标准多样化的做法使得特招失去了绝对统一的权威标准,导致运作过程中有空子可钻,产生的腐败对社会影响极大,教育部发出高校要严控特招规模的通知,可谓是呼之欲出。

  特长生的录取,向来都是不乏争议的,如果“英雄不问出处”,动辄以特招为名来招生,过于加大特长生的录取规模,难免会助长特招的不正之风,甚至会破坏举国的教育体制。要知道,特长生成其为特长生,是需要某一方面超常的能力作资本的,不是人人都可以靠着这个名号而受益的,如果无限制地用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各种形式照顾所谓特长生的权益,难免会泥沙俱下,对普通人而言,显然有失公正。不少专家、学者也在思索如何兼顾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教育制度需要以多元化的建制来适应人才多元化的需要,而多种考核、招生形式的存在则是作为统一考试的补救措施,即以多元化的制度为多元化的人才开辟多元化的成才之路。

  法制文明社会,惟一和最后的底线是程序正义,在目前中国大学缺乏相应的招生约束和监督机制的情形下,举着摆脱日益强化的“应试原则”幌子而大行超越实际的“自主主义”,难逃打着自主权之名滥用自主权之实的罪名。在高校一味地强调自主权的情况下,拿什么来保证考生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保绝大多数考生的公正权益。此种情形下,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招制度体系,力求增大透明度,加大监管杜绝腐败,通过对特招制度本身的完善,远离教育腐败的侵扰,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

  为了防止那些高分低能者戕害基础教育尤其是高端学术研究,学校需要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以便按照各个专业的学术标准取人。但是,我们不应忘了平等竞争是考试制度的灵魂,公平、公开和公正是考试制度的核心理念。可以说,极大地损害信誉、学风乃至世风的考试舞弊无处不在。特招过程中,那些私下与招生学校接触较多的考生同那些与招生人员素未沟通的考生,所遭遇的必将是截然不同的结局。一些考生与学校私下交易以获取特殊照顾的招生黑幕也不乏其事;而利用权力、金钱、肉体等特殊途径钻营考试、利益寻租的行为亦不在少数。如果超越现实的私人利益和复杂关系,过于倾向于特招,一切惟学校自主权是瞻,难保不丧失公允。由此看来,教育部的通知也是有备而来的。

  自主权只有在程序和规则之下才能有效运作。强调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是为了确保

教育公平的实现,改革有助于刷掉高分低能者当然好,但同时应防备为新的权力寻租打开方便之门,影响录取的公平与公正。考试要体现公平和公正,必须要有一系列制度来支持。所以,高校一定要严控“特招”规模,宁缺勿滥。(作者: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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