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11:27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孙刚)昨日市教委出台《200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今年本市初中招生将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改革和完善初中招生办法,努力为适龄少年提供公平、良好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大力推进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委宏观指导下,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市教委直属学校的初中部和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由所属区县管理。各区县要本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分学区片,保证每个小学毕业生在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要先于民办学校招生。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按照本区县招生的有关规定入学。

  均衡配置初中生源。各区县要创造条件把优质高中初中部逐步划入学区片内招生。优质高中的初中部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主要采取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或推荐保送的办法进行招生。按照《天津市小学生素质水平评价手册》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的结果,应成为学生升入初中的重要依据。落实惠民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在津入学,应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明,由区县负责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蓝印户口”的学生一律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今年各区县要按要求完成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改制初中全部停止招生。改制初中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初中以后,要按照民办学校的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规范收费。改制学校回归公办学校以后,有条件的区县要将其划在学区片内招生。原改制初中的在校生,可按照“老生老办法”进行管理。各区县要整体规划初中教育,保障公民免费接受公办初中教育的合法权益,要合理安排民办初中招生总量和招生轨制;为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稳定招生秩序,民办初中不跨区县招生。

  此外,市教委要求,要严肃招生纪律,面向社会、面向学生和家长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督导检查制度,市教委将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县初中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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