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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孤儿收养工作启动 88名孤儿接受社会收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5日 11:01   东方今报

  记者2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全社会关注已久的汶川地震孤儿收养工作已正式启动,四川省532名地震孤儿中有88名符合社会收养条件,国内有爱心的人士今起可到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符合条件的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即可将孩子领回家。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介绍说,收养地震孤儿的人士需年满30周岁以上、无子女、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是具备心理抚慰能力的社会爱心人士。

  根据民政部有关精神,此次孤儿收养工作不针对外国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据介绍,截至8月8日,汶川大地震使四川省新增三孤人员1349人,其中孤儿532人,孤老645人,孤残172人。

  大地震后,民政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紧急制定了《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规定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将采取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和集中供养等方式进行长期安置。

  这个意见特别指出:“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孤儿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监护抚养。”同时规定,只有14周岁以下的孤儿才能被收养,其中10岁以上的,将征求被收养人的意愿。

  在四川新增的532名地震孤儿中,14周岁以下的有240名,其中大部分由孤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亲属代养,目前全省仅有88名孤儿符合收养条件。

  陈克福介绍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民政厅不久即开通了孤儿收养咨询热线,每天有上千名全国各地人士打电话询问相关事宜。截至目前,有超过10万来自全世界的爱心人士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收养地震孤儿的意愿。

  目前,这些孤儿都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当地政府采取亲属代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等方式妥善地安置了这些不幸的孩子。同时,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向他们发放救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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