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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实施遇困:七成白领无缘完整年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6日 11:19   长江商报

  劳保部门: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本报讯 随着北京奥运会接近尾声,“年休假”再度成为职场中人热议的话题。不少读者询问,如果个人没有享受到年休假,单位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带薪年休”实施情况不乐观 

  奥运期间,不少职场白领选择了带薪休年假,纳杰人才研究中心一项调查显示,至少有1/3的在职员工表示计划奥运期间休假。 但尽管希望利用年休假出游的白领占到了八成,真正能享受完整年休假的白领却不足三成。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带薪年休”的实施状况并不乐观。工作岗位、工作强度和企业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员工是否能够享受年休假。 

  “带薪休假固然是好,但实施起来不容易。”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崔先生对记者说,他们一年到头没有几天假期,大家整天都在工地上。即使过年,还要根据工地的情况调整。带薪休假,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 

  一家广告公司的刘老板则表示,像他这样的小公司,员工也不过八九个人,而且每个人分工都很明确。如果每位员工都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除了要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外,还会出现人手不够用的情况,这样一来公司将面临很大的运营风险。 

  有企业主总结了三大原因:一是休假期间工资该怎么计算;二是企业担心增加成本;三是企业人手不够。 

  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因为该规定实施还没满一年,所以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投诉不是很多,估计以后会多起来。”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带薪休假遭遇执行难与员工的权益保护意识有很大关系。一些单位即使有了带薪休假,少数劳动者也担心带薪休假会减少自己的工资待遇,给老板留下不好的印象,或者害怕会失去自己的岗位等等,因而自动放弃了这一重要权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年休假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给予补偿,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记者:张瑜琨 实习生:周柳明 通讯员:姜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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