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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惩戒和体罚到底咋区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 10:10   新浪教育

  惩戒者,通过处罚来警戒也;体罚者,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法来处罚也。学生犯了错误应该受到惩戒,这是天经地义,无可非议的事情。然而,有很多的教师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惩戒的幌子来体罚学生,这真是蝎子翘尾巴——好毒的一招啊,这怎能不让人扼腕叹息、痛心不已呢?又怎能不让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呢?

  《北京晨报》10月28日报道:针对10月份备受关注的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27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表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另外,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

  看完王定华先生的话以后,我真是稀里糊涂、云山雾罩、晕头转向,简直就分辨不出东西南北啦。请问王定华先生,既然教师正当使用惩戒不是对学生进行体罚,那么,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教育部总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吧?可是,事实的确是令人大跌眼镜。报道称“教育部门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帮助教师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呜呼,教育部都不知道如何辨别惩戒和体罚的区别,那教师们自然是青蛙跳井——扑通(不懂)啦,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有些教师体罚学生的功夫非常“内行”,手段的确“了得”,弄得学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家长就是知道了也是猴子看戏——干瞪眼,癞蛤蟆生气——干鼓肚。打骂学生怕告状,教师就用损招整治学生:错一道题写一本书;错一个单词写一千遍;不会一个体育动作跑三千米;打闹一次站一上午;少参加一次活动终身“禁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所作所为,令人厌恶。试问,这样的教师还能为人师表吗?还能身先士卒吗?还能率先垂范吗?

  古人云:“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些人动辄就说现在的孩子是垮掉的一代,那么,孩子到了这种地步是受谁的影响呢?诸位,睁大眼睛看看你们的周围吧:还有多少补课不收费的老师?还有多少不收家长好处的老师?还有多少不以成绩论优劣的老师?还有多少讲究文明礼貌的老师?如今,教师的名誉为什么会一落千丈、威风扫地?是因为他们辜负了“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因此,学生们才会对他们的行为嗤之以鼻,冷嘲热讽,才会对他们的言论置之不理,不屑一顾。这种状况不改变的话,想要缓解师生关系紧张的局面,无疑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注定就是乌龟想骑凤凰背——痴心妄想。

  在我看来,当前中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是必须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迅速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而不是想着怎样来惩戒学生。王定华先生,你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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