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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记者从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获悉,受大气候影响,我市约有三分之一的中小企业处于不景气状态,市委市政府确定了20条扶持中小企业的新政策,正在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确定实施细则。
创业者可试营业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对新办个体经营业户实行试营业制度。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企业实行试生产制度,对固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办小企业,由业主提出申请,允许试生产一年,试生产期内,除申请一般纳税人外,其余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可实行税收核定征收办法。
亿元财政拨款融资
在意见中,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今年先期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民创业,扶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政府存款与银行贷款挂钩
市政府将建立政府性存款与商业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挂钩制度,根据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量,确定财政性资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对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按不超过新增担保额的1.5%给予奖励补偿。对成功发债的中小企业,每家补贴50万元。对投资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单笔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每笔奖励投资机构10万元。(记者 曹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