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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学协议让商人“傍”上高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3日 10:10   中国青年报

“我们的确曾签过协议,但我是委托他(吴虎)办招生授权点,可没叫他办中专!”成教院院长陈刚坦言。

  据陈刚透露,每年学院成人专科招生都在滑坡,2008年4月,经人介绍吴虎找到了他,并表示有生源。于是,他俩立刻签订了一份协议。陈刚再三表示,并没有同意吴虎可以用昌吉学院的名称来办学。

  而吴虎则提供了一份他和陈刚在2008年4月23日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记者看到,双方协定:昌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将在乙方(吴虎)设立函授站,开设3~4年制的成人大专和本科,乙方(吴虎)受昌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委托具体实施有关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

  协议中规定,昌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指导性文件、资料,并派出专业主干课教师,人数不低于65%,监督、检查、指导函授站的教学工作……

  乙方(吴虎)负责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条件,解决好学生所需的伙食、住宿问题,按甲方要求全面实施教学计划安排的各教学环节等。

  “事实上,签订协议时吴虎没有校舍、教师……任何办学资质都没有,正是这份‘联合办学协议书’,让做印刷的商人吴虎‘傍’上了高校,打起了擦边球!”一位知情人表示。

  5月初,吴虎拿着与成教院签定的协议书,找到小三四工二村村委会,租下了村委会三层大楼。

  小三四工二村村委会队长杨生忠说,“三层楼的村委会办公点,我们只用小半层就足够,每年还要支出很多费用,‘昌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中专部’想租我们的办公楼,而且暖气水电等费用全包,当然租啦!”

  “陈刚并非昌吉学院的法人,他代表学院与任何人签订的协议都属无效。况且现在国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正规高等院校不能与私人联合办学!”昌吉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5月,陈刚将联合办学协议书上报昌吉学院党委,党委立即要求陈刚撤销协议。

  陈刚当即找到了吴虎,要求取消协议。

  陈刚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他没料到吴虎竟仍然拿着协议书办起了“中专部”。直到前几天,他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问他昌吉学院是不是又办了个中专部,因为这位亲戚也想让他的孩子上。

  “听到消息后我很吃惊,派一位副院长去查看究竟,却发现吴虎不但以成教院名义办了中专部,而且还挂上了成教院教学点的牌子,于是,副院长立刻让其摘牌。”陈刚回忆。

  而“中专部”负责人吴虎的反应则是:“他们不承认我,我还不愿意再把他们当成领导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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