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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昨日出台,今后,一名教师的师德如何,将放到绩效考核内容的首位。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我省正在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制订关于绩效工资的方案。
根据国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
据了解,师德被放到了绩效考核的首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将与绩效工资挂钩。根据规定,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都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必备的基本要求。
另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都是考核的内容之一。
意见中强调,在对老师教学效果考核时,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昨天,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正在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方案进行商榷,只要工作做得好,绩效工资就会拿得多。
据了解,郑州市早在2004年就曾公布了《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项规范》和《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条惩戒》,对师德提出明确要求,老师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和收受钱物等都属于违规行为。昨天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以上两条规定对郑州市在职教师仍旧有效。这位负责人说,近几年,确实有一些老师因师德问题受到过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