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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学生志愿服务与高招何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 16:16   红网

  今年起,北京市178万大、中、小学生都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一定方式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记者昨天获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日前已联合制定相关意见,确定将在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月8日《京华时报》)

  围绕高招是否公平,此前因为高考加分等高招优惠政策以及高招地区标准差异而导致的“高考移民”现象等问题引发了民间无数次热议。在笔者看来,此次北京市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的相关意见势必也会引来无数质疑之声。

  首先,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很有可能成为又一个滋生腐败的温床,被少数用心不良的人利用,弄虚作假以谋取利益,造成高招过程中的不公平。

  其次,笔者认为,将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对志愿服务本身来说就是一种伤害,也不利于学生们形成正确、健康的志愿服务观念。

  因为,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而如果这种志愿活动可以换取“升学利益”,那么这还是志愿吗?这可能导致考生刻意去参加志愿活动,以此作为跳板,争取在未来的高招中处于有利位置,甚至为了能有一个好成绩而弄虚作假。这一切都是有悖于志愿精神的,影响了志愿精神的健康发展。

  为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活动而适当采取点激励手段本无可厚非,但将参加志愿服务的经历在高校招生中作为录取参考则未免有点过度激励了。对此,笔者建议,为保证高招过程中的公平性,保持志愿活动的纯洁性,不应将志愿活动与高招录取挂钩。对那些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在活动中表现良好的志愿者,可以进行口头嘉奖,还可以借鉴北京奥运会“微笑圈”的概念,发放具有独特纪念意义的小奖品,以激励志愿者们再接再厉。这样做,一方面杜绝了个人在志愿活动中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又鼓励了志愿者们的行为,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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