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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班主任是否有权批评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14:31   海峡都市报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班主任有权采取适当方式批评教育学生。”(8月24日新华社)连“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样最底线的教育常识都需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强调,足以说明目前中小学教育出现了大的偏差———“学生权利”被不恰当地放大,以致人性化教育在不少地方异化为“捧宠化教育”。

  与之对应的是教师权利不断萎缩,萎缩到传统师道被颠覆、师德褪色,师生关系日益利益化———近两年屡屡上演的学生弑师惨案,就是这种利益化关系的极端例证,弑师学生大都有这样的心态:我交了钱上学的,你凭什么管我?面对困境,舆论普遍同情“不敢管,管不了”的教师群体并呼吁强化教师权利,却少有人追问: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教师“不敢管,管不了”,算不算失职?如果算,大面积的“失职”现象仅是教育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如果是后者,靠强调“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能解决问题吗?“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这个权利从来都存在着,只是有些老师主动中止行使,有些老师因力不从心搁置不用。现在,教育部重新把这个权利交到教师手里,很多人觉得老师管理学生有“依靠”了,问题是:这个权利,老师们会很好地使用吗?如果拿在手里不用,岂不形同虚设?如果用了仍于事无补,又该怎么办?症结在于:如不改变现有中小学教育日益商业化的趋势,从而正本清源,让失衡的师生关系回归纯真朴素,“不敢管,管不了”的哀叹就不可能绝声。

  无论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管理者都应该意识到:学校很多问题都已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无法再沿用原有的手段去应对。具体到被教育对象,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化,有些学生不是“批评教育”就能好的,必须寻求教育之外的法律、社会等综合手段,对他们的教化才可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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