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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昨日出台我省首份教育收费规程,规定今秋全省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或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都要实行校长公告制度。学校公告之前还要按照隶属关系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规定,校长公告书应在校内醒目位置榜文公示,属于学期(年)初已确定的收费项目,在学生注册前公告,公示不少于一周。属于学期(年)中间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在收费前公告。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同层次公办学校的文书格式,制定本校校长公告,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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