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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知识普及活动26日在京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6日 14:25   新浪教育

  2010年9月26日,全国“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来自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权益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共青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等四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安全教育专家聚集一堂,启动了近年来最大规模的校园安全知识普及公益活动。

  本次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中心主办,全国妇联权益部、共青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作为活动支持单位全程参与,火龙教育和学大教育负责具体承办。   

  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精神,配合学校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校园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促进校园安全的强大合力,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活动从 2010年9月26日开始,至2011年9月25日结束,为期一年。内容包括:向部分中小学生及幼儿赠送总价值达一千万元《学生安全大于天》的教育光盘及配套读本;举办一百场面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安全教育公益讲座;对家长开展安全教育问卷调查等。为了保证在最大程度上惠及少年儿童,本次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在某些具体形式上进行了创新,例如,所赠送的动漫教学光盘及配套读本均采用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寄送到学生家长手中,避免被中途截留。活动结束后,还将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对参与积极、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开幕式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李启民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维护校园安全是一项系统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维护校园安全,护佑学生成长,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必须担当的责任。他说,现阶段,导致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年儿童社会经验欠缺,性格尚未稳定成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低。国内外经验表明,通过大力开展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普及安全保护知识,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可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事故损失的扩大。在全国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及幼儿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是一项必要而急迫的重要任务。

  全国妇联权益部兰青处长在讲话中指出, 维护妇女与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国妇女联合会的重要宗旨和工作内容,而生命安全更是少年儿童的最根本权益,我们对此高度重视。

  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社长柯英总编辑在讲话中说,未雨绸缪胜于亡羊补牢,事前防范优于事后补救。校园安全工作更应注重事前预防。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加强事前预防的有效措施。他呼吁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校园安全,更加关心青少年的平安健康成长,在全社会营造出重视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和促进校园安全的强大合力,倡导并推动建立起一个由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多方参与、积极互动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为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承办单位代表、学大教育CEO金鑫、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教授也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言。据悉,这次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是近年来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学生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活动承办单位火龙教育总经理张勇和学大教育CEO金鑫均表示要在主办单位的领导下,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活动目的顺利达成。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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