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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逸梅)近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发布《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目标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教育部表示,由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产生了择校问题,择校乱收费问题也伴随而生。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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