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关高考改革的话题,总能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
在近年来自主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后,最近北京大学11位教授联名写给校长周其凤的公开信,提出实行“高考成绩与本校专家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再次激发起社会的复杂情感。
今天的高考改革似乎难以摆脱这样一种困境:一边是对“一考定终身”应试教育的反思不满,一边却又由于担心腐败而对改革畏葸不前;一边是“中国教育为什么不出人才”的疑问焦虑,一边却牢牢抓着分数这“最后一条公平底线”……
于是,在这种循环往复的纠结中,抱怨仍在,体制依然,一切如故。难道我们真的对改革阻力已经无能为力,对于高考招生之弊无计可施了吗?
不久前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扩大办学自主权,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如何寻找高考改革的突破口?又如何鼓起改革勇气,推动高考改革迈出稳健步伐?
招生改革需要信心和勇气
文东茅
如果我们真的对长期应试给孩子们带来的伤害感到切肤之痛,如果真的对“唯分数论”误导教育、贻害国家深感忧虑,尤其是,如果事实已经证明,简单地“以分取人”其实并不公平,甚至恰恰是导致教育机会不公的帮凶之一,我们怎能依旧偏安现状、无动于衷呢?
北大11位教授给校长的联名信公布之后,大部分评论都认为“打破唯分数论”的理念是对的,它对教育改革和人才选拔培养具有十分积极的导向作用。不过质疑和反对的人也同样不少,究其原因,大多是出于善意的担忧。
最主要的担心是招生中增加面试环节将给腐败以可乘之机。很多人都认为,在中国这种关系社会,在法治和监督不健全的情况下,主观性很强的面试过程将缺乏公信力,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不正当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尽管有诸多缺陷,却是维护教育机会公平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与公平性相关的另一种担心是农村学生或弱势群体在面试中将明显缺乏竞争力,从而导致他们在高校招生中处境更为不利。此外,还有人担心,高考之后上千高校、数百万考生一起面试,将会导致招生过程更为复杂混乱,缺乏可操作性。
应该说,这些担心都有一定道理,也为改革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警示。但在我看来,这些担心和质疑的真正原因是缺乏信心。首先是对社会的诚信和监督体系缺乏信心,担心南橘北枳,哪怕是国外再好的经验,到了我们这儿往往会走样变坏;其次是对高校和教授们缺乏信心,认为大学已经丧失其基本精神,教授们将无力抵制金钱的诱惑和权贵的压力,也没有能力通过有限时间的面试真正识别人才;再次是对他们所热爱和关心的农村孩子和弱势群体缺乏信心,认为这些孩子除了死拼读书和分数,在其他方面都只能甘拜下风。
果真应当如此悲观吗?或许,对于改革,确实需要小心谨慎,但更需要怀抱信心和希望。既然社会公平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而社会公众对高校招生的公平性又如此敏感,就应该相信政府和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公众都将会下更大的决心、作更多的努力来维护招生过程的清白和公平;既然大学是办学的主体,就应该相信大学教师更有能力鉴别生源的优劣,也更希望招收到真正优秀的学生;既然每一位家长、每一位学生都希望获得真正的素质教育,又有什么理由认为农村孩子就愿意将自己始终置于应试教育的深渊呢?既然贫困也是一所大学,又怎见得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就不能表现出独特的能力和品质呢?
诚然,善良的愿望和信任并不足以给人充分的信心,严密设计的制度更值得依赖。不过,现在的改革建议并不是要取代高考,而是在高考基础上,通过增加面试的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生过程,而且,维护面试公平有效的制度设计尽管困难重重,却也并非遥不可及。“考前申请”、“控制名额”、“分省面试”等措施可以使面试的组织和实施更为有序;“集体面试”、“临时抽签”、“跨省回避”、“逐年轮换”、“学生匿名”等措施应该可以将外界的干扰和压力降到相当低的水平;面试内容的结构化,面试形式的程序化,增加面试时间,注重平时表现,加强对面试人员的事前培训和事后评估等措施都可望有效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即使农村孩子和弱势群体真的都不擅长面试,也完全可以通过制定“特别计划”或划定专门名额、比例来保证他们的入学机会;日益理性的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也已然证明可以成为强大的力量和依靠。
其实,在笔试基础上综合面试成绩招生录取的方式,不仅是国外和港台高校通行的办法,在国内高校的自主招生和研究生招生中都有多年的实践。在这方面,社会公众的信任和信心确实重要,但能否迈出改革的第一步,关键还在于高校自身要有信心,要对改革的理念和价值有信心,对自己制定严密周详的招生制度和方案的能力有信心,对教师们的品德学识、能力判断有信心。
大学不仅要有信心,更需要有承担改革责任的担当,有敢为人先的勇气。在招生改革问题上,“最稳妥”、最省事的做法就是不作为,沿袭现行的做法,将所有招生工作交给“最公正”的计算机,它将绝对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规则,在瞬间完成交办的任务。这样做不必兴师动众、劳神费力,也不会有任何风险和“失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自然不会招致批评谩骂。一旦改革,就必须面对复杂的社会、多样的考生,需要应对各种技术性和非技术性问题带来的困难和挑战,需要接受各种监督和质疑,一不小心甚至还会丢掉手中饭碗和头顶乌纱。然而,如果我们真的对长期应试给孩子们带来的伤害感到切肤之痛,如果真的对“唯分数论”误导教育、贻害国家深感忧虑,尤其是,如果事实已经证明,简单地“以分取人”其实并不公平,甚至恰恰是导致教育机会不公的帮凶之一,我们怎能依旧偏安现状、无动于衷呢?
理智能给人信心,责任和爱心将给人勇气和力量。
“小马过河”的故事尽人皆知。其实,河水可能不像小松鼠说的那么深,也不像老黄牛说的那么浅,但是,如果不勇敢地试一试,就永远也过不了河。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先试点再推广是稳妥之计
刘海峰
高考制度改革须兼顾统一性和多样化,应该让大学和考生能够双向选择。北大教授们的设想并不是完全打破高考制度,还要以高考分数作为主要依据来划基本线,同时通过面试来判断。北大作为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可以率先实行这种方式。
目前高校录取完全以分数决定,可以说是中国高考史上分数作用最大的时期。以分数优先的方式对考生而言比较公平,保障高分考生免于落榜,特别是对那些没有社会关系的家庭子女,用分数决定更有好处。但完全按分数排队存在一定局限性,特别是实行平行志愿以后,高校没有了选择权。现在网上录取的考生信息,主要就是一个个干巴巴的姓名和分数,学生的其他具体情况基本上了解不到。有不少高分考生虽然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学,但录取的却是调剂的专业,有的院系甚至整个专业基本上是录取调剂来的考生。另外,近些年,北大、清华争抢生源搞得过于激烈,实行平行志愿后,已经变成基本上只能由高分考生来选择学校了,高校没有多少选择学生的空间,造成一定问题。
北大11位院长、教授的联名信,我认为有合理之处,高考成绩与面试可以结合。尤其是高水平大学希望在分数以外参考其它方面来录取,这是值得尝试的建议。高考制度改革须兼顾统一性和多样化,应该让大学和考生能够双向选择。北大教授们的设想并不是完全打破高考制度,还要以高考分数作为主要依据来划基本线,同时通过面试来判断。北大作为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可以率先实行这种方式。
近十年来,我一直提出高考改革走到一定程度可以实行两次高考的方案。第一次高考就是实行全国统一高考,确定统一高考的基本分数线以后,取某一分数段以上考生参加高校举行的面试或者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安排的笔试。北大教授们这个建议和我过去提出的方案基本上是相同的。它的好处在于,可以在保证有较高的文化、学业水平的基础上,通过面试看学生的能力、反应、灵气等素质。不唯分数论能够让老师直接面对学生,看到学生的面试反应,了解学生全面情况。
不过,我们应该意识到,如果按这个建议实行,也会有三个方面的局限。一个是成本比较大,因为在各个省面试,人员需要派出很多。如果比例较大,人力、财力、时间等成本要花费很多;如果比例较小,面试的意义就不大。比如要招2000名学生,有2500人来面试,区间就会比较小;如果请5000—6000人来面试,工作量就会偏大了。面试规模不可能很大,如果全国各大学本、专科全部推行这种招生方式,工作量就会太大。比如今年将近1000万人报考,就算一半学校实行,就有500万人参加面试,想想看时间等各方面成本要多大?当然,省属院校可以到各个市、县面试,但工作量仍然非常大。所以目前只能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是否具有推广的价值,还需经过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第二个问题,这种选拔模式,要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交通比较便利,关键是让家境贫寒的子弟,也能来参与报名和申请。因为一般来说面试的考点都设置在省会,若考点再向下延伸,工作量会非常大。考点设置在省会,如果是新疆、内蒙古等地域广大的省区,偏远地方的学校到省会来面试就很难,特别是家境清寒的学生,在不知道能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并不容易下决心来面试。所以我认为,若要实行两次考试模式,要以交通便利和经济发达作为前提,不要因此排除了家境贫寒的学生,使他们丧失了机会。
第三个是面试的公平性问题,可能会出现个别不公平情况。文东茅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可以通过临时抽签决定哪位老师参加哪场面试,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尽量避免不公平。但完全杜绝请托并不容易,因为派到一个考点的教师人数总是有限,对那些善于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为自己的独生子女上大学努力的家长而言,可能总还是找得到办法说情。
北京大学教授们的新选拔理念并非首次提出,我国硕士生考试也就是这种模式。国外也有类似的大学招考方式,日本所有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部分私立大学都是实行两次考试。第一次是全国性统一考试,相当于我国的高考,这个考试是由日本文部科学省下属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考完之后各个学校划一个分数线,分数线以上考生到申请的高学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根据学校情况,可能是笔试、面试等不同形式。美国有的高校要求有第二次考试,有的学校只看学生各方面材料就决定是否录取。
至于这种招生选拔方式的可行性如何,我认为北大既然由代表性的院长、教授提出了这项建议,而且校长也同意,我觉得不妨试一试,再来看有没有推广价值。
(作者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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