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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教师兼职调查:一手挣工资一手收学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 11:19   新华网
学校附近居民楼内悬挂的“寄宿班”招生广告(9月3日摄)。记者近期在海南三亚采访发现,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自家办起学生宿舍,招收本校学生在家里寄宿。海口、琼海等地还有些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私下或公开举办收费性质的“小课桌”“大课桌”。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学校附近居民楼内悬挂的“寄宿班”招生广告(9月3日摄)。记者近期在海南三亚采访发现,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自家办起学生宿舍,招收本校学生在家里寄宿。海口、琼海等地还有些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私下或公开举办收费性质的“小课桌”“大课桌”。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开学前后张贴在学校周边的“寄宿班”小广告(9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开学前后张贴在学校周边的“寄宿班”小广告(9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三亚市第七小学一学生站在“寄宿班”卧室内。这个房间既阴暗又拥挤(11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三亚市第七小学一学生站在“寄宿班”卧室内。这个房间既阴暗又拥挤(11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这是11月30日拍摄的三亚市第七小学教师经营的“寄宿班”学生(11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这是11月30日拍摄的三亚市第七小学教师经营的“寄宿班”学生(11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摄

  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海口12月27日电(记者郑玮娜 傅刚)记者近期在海南三亚采访发现,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自家办起学生宿舍,招收本校学生在家里寄宿。海口、琼海等地还有些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私下或公开举办收费性质的“小课桌”“大课桌”。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做法属于违规办学的经营行为,不仅存在健康安全等隐患,更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左手领学校工资,右手掏家长腰包

  据记者调查,在三亚市区,老师招收本校学生在自家寄宿的大多是小学生,也有部分初中生。被托管的学生平时在老师家吃住,周末由家长接回。这些孩子不论男女,大多被安排在一间卧室里。还有的老师在学校附近租房,聘请服务员照料学生生活起居,就像自家办了一个幼儿园。

  调查发现,这些“寄宿班”学生每人“日托”费用在250元至350元之间,“周托”费用在650元至1000元不等。开办“寄宿班”的教师,除了领取学校工资外,每月“兼职”收入少则四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赚钱”是一些教师开办“寄宿班”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家长感慨,这些教师一边挣工资,一边收学费,学生成了“唐僧肉”。

  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当地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并不低。这个市在全省率先落实教师绩效工资,2010年中小学教师月均工资比公务员高104元。

  为摸清这些教师家庭“寄宿班”的真实情况,记者通过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的保安介绍,来到校园内一位老师家中。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有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横竖摆放着三张高低床,屋内阴暗闷热。“周一至周五留宿,早餐孩子自己解决。每人每月收取700元寄宿费。”这位老师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发现,三亚市第七小学附近居民楼里也有“寄宿班”。该校一位老师说,她同几位教师合办“寄宿班”,轮流管理二三十个本校寄宿学生。她坦言:“我们学校老师办班算少的,三亚市一小教师办班的更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等专家认为,老师自办学生“寄宿班”,往往是教师与家长“私下交易”,属于违规办学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它既没有工商部门批准,又没有卫生部门许可,孩子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并没有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这种行为比有偿家教的问题更严重,隐患很多,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尽快叫停。

  教师兼职花样多:“寄宿班”“大课桌”“小课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但记者在海南一些地方采访发现,除了开办“寄宿班”外,部分教师及学校有偿补课现象也颇为多见。

  在海口、琼海等地,一些教师兼职经营“大课桌”“小课桌”。

  在海口市昌茂学园,一名初二学生家长对记者说,学校会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一些老师表示,学生某一主课没达到分数就得补课,一个学期每人单科收取300元补课费。

  “其实,按老师的高分数要求,班里80%的学生都要补课。”一些家长说,这样大面积的补课,明显是人为设计的,就是变相的有偿办班,大大增加了孩子的学业负担。

  还有的教师私下开设“小课桌”,把自己的学生转移到校外补课。琼海市嘉积中学一位老师说,有些老师让学生去自己家补课,资深教师收取的补课费要比年轻老师高一些。海口市二十八小一位教师说,该校教师补课的形式多样,有的收一二年级学生,给他们补三四年级的课程。

  据海口市景山学校一位教师透露,为避开教育部门及学校的“不准”规定,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一些教师,互相介绍学生到对方家中补课。

  熊丙奇等专家表示,教育部多次表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但从一些地方暴露的问题看,有偿家教不仅没有杜绝,还不断花样翻新,急需引起重视。

  光“反对”还不够,沉疴还需猛药治

  针对“寄宿班”问题,三亚市教育局副局长龚玮丹说,这些孩子的饮食安全及居住条件令人担忧。一些学生寄宿的房屋面积狭小,又不通风,还有的床铺搭在阳台上,十分拥挤,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龚玮丹坦言,一些“寄宿班”设在教师家里,隐蔽性强,很难监管,但一定程度也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

  针对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琼海市教育局副局长严兴健对记者说,对于违规补课的行为,市教育局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一经查实,教师当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不能评职称,不发放绩效工资并调整工作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针对如何监管教师兼职行为,海口英才学校校长兰祖军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光靠学校监管是不够的。现在衡量教学质量及教师水平,只看重升学率和学生分数,要想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难度很大,不少家长主动要求教师给孩子补课。“要杜绝这类现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改革现行考评制度。”

  熊丙奇等专家认为,解决问题光表态“反对”是不够的,必须多管齐下,创新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对教师进行严格考评,让他们将精力放在日常教学中。学校要真正实施民主管理,成立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让教师之间互相监督,也让家长监督学校管理。另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探索治本之策,完善监管制度,如考虑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从体制上根治教师兼职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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