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晚公布 《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共涉及50项试点任务。北京市与在京高校等涉及试点任务有29项,超过了试点任务的一半,其中北京市22项、在京高校7项。
通知指出了具体改革任务,将实行专项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另外,在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通知还指出,要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
北京市22项试点任务
1 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2 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
3 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
4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
5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改革
6 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
7 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8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标准
9 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10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11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2 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
13 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
14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5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16 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
17 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
18 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19 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
20 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扩大实施范围
21 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
22 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记者:王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