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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举报屡有发生 学术评判如何回归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4日 11:23   解放日报[ 微博 ]

  本报记者 彭德倩

  昨天上午,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关于朱学勤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一经公布,立刻引发热议。不少学术界人士认为,此次无论是“被举报者”主动要求学术机构介入调查,还是相对独立的调查组接受调查申请,历时数月慎重取证,最后“高调”公布结果,都有助于我国学术规范制度不断走向完善。也有专家表示,要真正唤回学术清新之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学术机构应及时“挺身而出”

  “学校应该立刻解聘朱学勤”、“严肃处理,净化社会空气……”半年前,网上初现举报朱学勤论文涉嫌抄袭的文章后,还没有经权威机构评判认定,不少网友已经一边倒地“口诛笔伐”。在此前多次学术违规举报事件中,类似情景早已屡见不鲜。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称此现象为“当前学术评价的一种异化”——一旦出现学术违规举报,由社会自发形成的“舆论批判”,取代了正常的“学术评判”,这显然不正常。

  谈及此次调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表示,嫌疑不等于事实,没有证据佐证前不要轻易下结论。“最重要的是,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随便给人扣上抄袭、剽窃这样的帽子。我们应该珍惜整个学术环境,为学者倡导一个良好的氛围”。

  专家表示,在出现学术规范方面的质疑、举报时,高校学术机构应及时“挺身而出”,进行独立的调查、听证,进而给出结论和处理意见。及时的跟进,也有利于化解公众疑惑,尽早还原事情真相。

  高校要敢于“自曝家丑”

  遗憾的是,近年来我国不少研究型大学虽也成立了“学术规范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但相当一部分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其中很大一部分阻力来自大学的“自我保护主义”。学术违规现象一经举报,因牵涉到学校声誉、学科评估、其他教师的利益等,一些高校领导往往希望作“内部”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学术规范委员会就难有作为了。专家指出,高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不能过多地受行政干扰,应相对独立运作,更好地肩负起与学术不端行为斗争的使命。唯有如此,才能形成良性机制,在今后的学术评判过程中不断提升公信力。

  事实上,复旦大学“高调”公布学术调查结果并非首次。2007年底,该校曾发布公告,通报三起学术违规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并以近3000字的篇幅详细公布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与之相反的是,有些高校虽也彻查并追究学术不端行为,却将其作为“家务事”,始终不愿公之于众。对此,许多教育界人士强调,高校应敢于“自曝家丑”,以体现大学作为先进文化引领者的担当,对整个学术界也将产生警示和震慑作用。反之,如果仅仅为了所谓的面子、声誉而不愿公开,其后果很可能使违规者有恃无恐,治学之风日渐污浊。

  约束法规待进一步完善

  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朱学勤论文的调查结果中,虽已认定抄袭剽窃不成立,但也指出其在学术规范上的一些问题,如漏注、误注、将间接引文注为直接引文等。朱学勤本人在获知调查结果后也表示,将对这些学术上不够严谨的地方一一修改补正。

  学界专家直言,学术违规在时下学术界有蔓延之势,比较普遍的是抄袭、作假现象。而有的违规则更“隐秘”,比如某些教授写论文或出版著作时,把一个不相关人的名字一同署上,是因为双方有利益关系,对方能为自己提供某些资源。

  专家认为,当今学界学术违规现象的多次发生,也与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约束机制的不健全有着直接关系。在国外,学术机构一般都建有“灰名单”,学者一旦被认定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发生,会立刻被记入名单中,并将付出沉重代价,比如几年之内不能申请研究资金,或必须离开自己的任职机构等。而在国内,这方面的法规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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