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年,却还整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1月20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据1月22日《南国早报》)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日子,有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这其中的原因有不少,有的是难找到工作;有的是收入低,当然,也有的人还存在依赖,自己不努力,而是靠父母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啃老”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上升到法律势必难以操作。
能不能“啃老”不是一方情愿就能实现的了,一些父母对子女关爱有加,子女就是想独立,不愿意“啃老”也不行;一些父母即便对“啃老”的子女怨气冲天,但还是会给“啃老”提供方便。此种“啃老”“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真正的父母不想让子女“啃老”有的是办法,钱在自己手上,自己用自己花就是了,难道子女还能去抢?
从传统习惯看,父母和子女是不可分割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已经是不少家庭的共识,不比国外分得那么清楚,一家人请吃饭还要实行AA制。按照继承法,对于父母的财产,子女是法定的继承人,只不过是生前的“啃”和生后的“啃”的差别。不少父母即使被“啃”,而且“啃”得很深,也不会不顾骨肉情,让法律来处置 “啃老”族。
退一步来说,即使极少数的父母“六亲不认”,将“啃老”的子女告上法庭,这“独立生活能力”如何理解?收入该是多少?即使打官司,“清官难断家务事”,也难断出个所以然。退一步说,即使父母状告子女 “啃老”的官司赢了,至多也就是经济上少付出一些,而失去的会更多,那是用钱也买不回来的亲情。也许,在日后的父子相处中更为尴尬。
“啃老”现象看似家庭问题,其实也是个社会问题,如果有工作可做,有谁愿意没出息地在家“啃老”?如果收入高,又有谁愿意厚着脸皮靠父母资助?要解决“啃老”的问题,还应扩大就业面,让劳有所位;还得提高收入,让收入涨幅超过物价涨幅;尤其是要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和收入机制,对困难群体予以有力的资助。
“啃老”是一种道德,也包含着亲情,没有亲情那来的“啃老”,将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不仅难以操作,而且更容易伤害亲情,此种拒绝子女“啃老”的法规好看不好用,没有多少意义。钟学城(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