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教委获悉,针对近期食品原材料涨价,本市对北京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发放临时补贴,共三个月,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
临时补贴范围包括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的食堂,其学生基本伙(大众主副食)部分,也在补贴范围内。
据悉,补贴时间为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2011年2月份寒假除外),共3个月。此次补贴范围惠及高校计划内全部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全部在校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每生共补贴60元。
市教委要求,各校收到补贴款后,要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地将补贴款拨到学生食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监管,严格伙食原材料采购,加强成本核算,节能降耗,保证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
为应对食品原材料涨价,保证学生吃得好,2010年12月,市财政曾对在京高校(包括部属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10个月的一次性伙食专项补贴,每生补贴共400元,惠及全市高校学生总数近10万人。(记者:孟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