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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 毛主席亲切关怀创办中央民族学院追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2日 18:57   新浪教育

春风化雨育民院——党中央、毛主席亲切关怀创办中央民族学院追忆

原中央民族学院院长   刘春

  我们党和国家是一贯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造就少数民族人才的。因为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兄弟民族要共同实现祖国和各民族的彻底解放,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统一、团结的新中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民族的完全平等和区域自治,发展祖国各民族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形成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没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是不可能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吸收了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通过革命斗争的实践锻炼成长,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所在地延安和各革命根据地,都培养了众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各种学校都吸收了少数民族同志,还专门举办了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1941年党中央决定在革命圣地延安创办民族学院。9月开始筹办,10月正式开学。延安民族学院是在党中央、毛主席非常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创办的第一所少数民族高等学府,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1941年10月,在民族学院成立不久,在延安召开的“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大同盟”成立大会上,毛主席讲了话,号召东方各民族加强团结,指出:“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团结、促进各民族团结,共同打倒法西斯。”并说:“延安是专讲团结的地方,这里有清真寺,有蒙古文化促进会,有民族学院。”1944年11月,毛泽东同志对民族学院的教育方针和学生生活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毛主席说:“要经过民族学院培养一批实际工作(指政、军、群工作等等)者,一批文教工作干部。”还指出“(蒙族)学生蒙、汉文都要学好。”毛主席在当时的困难条件下,特别指示对民族学院学生生活要适当照顾,说要“特殊点,优待点”。延安民族学院培养了一批蒙、回、藏、满、苗、彝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这批少数民族同志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解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祖国大家庭的统一、团结、平等、互助、共同发展,为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各民族的重要负责人。

  全国解放、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中,对我国的民族政策作了规定。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特别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这基本政策,毛主席在1949年12月14日作了关于大量培养吸收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他在给西北局、彭德怀同志的电报中指出:“要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大量吸收回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方的地委,都应办少数民族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

  1950年6月6日,毛主席在七届三中全会上又指出:“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能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政策工作,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广大群众。”

  1951年2月18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再次指出:“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中央统战部和中央民委依据延安办民族学院的经验,向中央建议开办民族学院,中央立即决定在北京建立民族学院。政务院随即于1950年6月20日任命当时民委副主任乌兰夫、刘格平同志兼任正副院长,并由民委开始筹备。7月中央调我到北京。8月我来北京,到民族学院负责筹办工作。9月29日政务院任命我为副院长主持院务。

  1950年民委关于各民族代表参加国庆节呈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和政务院周总理的报告,根据党中央、毛主席历来的指示,提出“普遍而大量地培养民族干部,是圆满地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地区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并报送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请求予以审核批准,以便进行。这两个方案经毛主席、周总理同意后,1950年11月24日,周总理主持政务院第60次会议审议批准。

  在第一个方案中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和目前的任务,以及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和各地设立民族学院等问题作了规定:“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和实现共同纲领,贯彻民族政策的需要,从中央到有关省、县,应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普遍而大量的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目前以开办政治学校与政治训练班,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为此目的,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注:各地区设立的民族学院都是独立办院,不称为分院,只有中南民族学院后来改称中央民族院分院),必要时还可增设。”在第二方案中,规定中央民族学院办学方针任务是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的干部”。还规定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扬并介绍各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任务。对学院建制、教学方法、隶属关系,集中国内各大学和研究机构从事少数民族教育和研究的教研人才等都作了规定。

  根据以上两个方案,中央民族学院全力进行建院工作,选择校址,建设校舍,设置行政和教学、研究机构,建立科、系,调集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队伍,招收各民族学员,开办短训班。1951年6月11日正式举行开学典礼。中央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同志、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同志亲临大会祝贺,并作了重要讲话;政府副主席李济深,教育部长马叙伦,中央统战部部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也参加了典礼。

  1952年暑期,学校全部迁到新建的即现在的白石桥校址,设立了几个系、科和预科,还附设了中学,扩大了招生范围,从短期训练班逐渐形成完整的高等学校的体系,成为培养各民族干部和人才的综合性高等学府。经过从开始到现在几代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使中央民族学院发展到目前这样的规模,现在又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学院虽然不是早已停办的延安民族学院的延续或复校,但继承了延安时期民族学院的优良传统,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干部,包括一批担负重要职责的干部,成就是巨大的,而且必将继续向前发展,进一步实现毛主席的教导,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央民族学院从中央决定创办到现在已经经历了43年。它的成长和发展是与党中央、毛主席的非常重视和亲切关怀分不开的。中央民族学院之所以有今日,它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中央、毛主席以及党和国家其他领导同志的领导下取得的。

  毛泽东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对中央民族学院的重视和关心是非常感人的,使我们永远铭记不忘。中央民族学院自建院以来,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负责同志曾十四次亲切接见全院各个时期的师生员工。周总理1956年5月26日还曾经亲自到民院视察并作了重要指示。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通过的民族工作总结报告中,谈到要办好民族学院时,特别提到中央民族学院。他说:“办一个党校,苏联办东方大学,我们办西方大学。”(这里的西方是指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回忆起这些,不能不令人感动不已。毛主席的恩情真是说不完啊。

  (本文来源:《民族教育研究》(庆祝中央民族学院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微博)专号)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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