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生长在贵州东南一个侗族小村落的杨通智,接到了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的录取通知书。“杨家娃崽考中大学了!”他的名字一时传遍了乡镇的村村寨寨。他准备踏上前往北京求学之旅的那一天,老师和乡亲们特给杨通智戴上大红花,并且敲锣打鼓一直送到村口。
杨通智记得自己小时候,常常望着村口那弯弯曲曲伸向远方的山路,想象着山那边的世界。如今他来到了首都北京,视野似乎已扩展到一个大世界。大学毕业时,同学们大多在京城找工作,有的甚至宁愿交钱也要设法留京。杨通智也曾想过留在繁华的城市里,但他却也忘不了家乡那片热土。最终他选择了回到养育他成长的贵州省榕江县乐里做一名乡村法官。
杨通智学的是历史,而山区短缺的是法律工作者,他接受了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后,自学门类众多的法学理论,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做一名法官的功底。他从书记员到人民法官,一做就是十年。
不怕远征,穿山越岭去办案
榕江县在雷公山和月亮山两个自然保护区之间,在其辖区内只有县城位于山间盆地。杨通智工作的山区法庭,则是山峦叠嶂,森林密布,交通非常不便。为了审办案件,有时也要步行几十里路。一次,月亮山脚下几个农民状告雇用他们外出打工的邻村人拖欠工资,雇主推说因工程结不了帐,没钱支付报酬。杨通智接到几位农民工的起诉后,做出判决:强迫执行还债,要依法保护家民工权益。他带领执行人员,从清晨到天黑才到月亮山,他们环山步行90多里路,大家脚上都起了血泡。几位农民原告,想不到法官会亲自进山办案,他们像迎接天外客似的非要杀鸡宰羊招待。农家出身的杨通智知道山里农人的清贫,他婉谢了,并且安抚几位农民兄弟:“你们放心,温家宝总理都发话了,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钱,我们会依法为你们讨回你们的辛苦钱。”第二天清晨,杨通智一行又赶了20多里路,来到被执行者家里,既讲法律,又疏通思想,那位雇主当场兑现工钱。几位原告终于讨回了拖欠他们好几年的务工费。杨通智看到几位农民工脸上那种说不清是酸甜、喜悦还是感激的表情,他感到自己作为一个最基层的法官离弱势群体中的几位农民兄弟那么近,能为他们的权益服务,再辛苦也值得。同时,他更为有些以往逆来顺受的农民,今天也懂得借助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欣慰。
法不容情,秉公执法
追求法律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这是执法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依据为审判准绳,这是法官应有的标准。杨通智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认真履行司法规则。但是,他所处的侗乡,地方不大,乡里乡亲都很熟,有了案子,很快就有人走关系,前来说情。杨通智也知道,中国人的人情观念很重,如今的商场、官场、甚至校园,都有人际问题,但是,自己身为法官,不能情法不分,为此他得罪了一些亲朋,有时被骂,有时甚至遭报复。
他的一位远亲,因非法侵占山林被起诉,这位亲戚几次找杨通智帮忙,杨通智表示:“帮别的忙都行,只有犯法事不能帮” 。还有的当事人,不仅托人情,还要送礼,杨通智也一概婉言谢绝,他说:“我不能因为收礼被人看扁了。”送礼的人反而讥笑他:“比你大的官上万上亿也敢,你芝麻大的官儿,怕什么!”。杨通智回答:“大贪小贪一个性质,一个下场。我不能知法犯法。”
杨通智就是这样法不容情,秉公执法,广大乡亲佩服他,上级领导也多次表扬他。十年的山区法官生涯,杨通智始终认真履行他作为一个基层法官的职责。他不会以身殉名利而玷污了一个法官的尊严。
调解纠纷,随时办公
城里人上班,一般有规律,按时上班下班,下班后可以看电视,可以陪家人。乡村里的法官上班很难规范,有时办公室成了家,有时家就是办公室,当事人找到哪里,就在哪里办公。1999年春节,农历初三一大早,外面下着小雪,一位老太太敲开了杨通智的家门:“杨法官,你帮我劝劝我儿子和孙子,他们要拆我的房……”杨通智问清情况,原来老太太已92岁高龄,大过年,踏雪来求公道,他是不能不过问的。
老太太家里有两间木瓦房,她老伴在世时曾答应日后分给两个儿子各一间。如今长子已将自己的那间拆走,次子希望老人住到长子家,想把老人现居的一间拆了,将所拆木瓦用在自己的女儿门下,于是发生了春节休息期间次子带人强拆房子的那一幕。杨通智了解实情后,当天,找来法庭另外两位同事到现场调解。从《继承法》讲到《民法通则》;从法律讲到孝道;从言传身教到父亲榜样的力量。最后,次子和孙子都被说通,当天就恢复了老人住房原样。次子并且说出自己的愧疚:“多亏你们指点,……要不然,我老的走不动时,我儿子也可能效仿我来拆我的房子了……”此后,老太太告诉杨通智,她儿子和孙子还时常来看望和问候她了。
十年来,杨通智依法处理了不知多少不同的民事、刑事等案件,调解了多起邻里或家庭纠纷,为山区的和谐平安做出不同寻常的奉献。杨通智十分热爱他的事业,他说:“人民之事无小事,能为乡亲们做点事,能为当地的公正和谐做点贡献是我的愿望。扎根农村、扎根人民法庭,为了农村的审判事业,付出自己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这就是一个民大学子的山区法官情结。
(根据杨通智提供素材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