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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最高学府的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0日 11:31   新浪教育

  随着全国的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更加完善,民族工作得到高度重视。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对国家政治体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第六章还对民族政策做了很多具体规定。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中央民委。1978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简称国家民委)。之后,在西北、西南、中南、东北、华北5大行政区和民族事务较多的省、市、行署、县级政府先后成立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1951年2月,政务院(1954年改称国务院)责成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会、院、署、行建立有关民族业务的相应机构。这样,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建立起来,为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提供了组织保障。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滞后,而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政策,又必须有大量的具有一定文化的少数民族干部。因此,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当务之急。毛泽东主席对此极为重视,1949年11月14日他在给中共中央西北局和彭德怀的电报中明确指示:“要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应办少数民族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

  1950年1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对西北局和彭德怀的电报指示,中央民委在北京召开了少数民族教育问题座谈会,并酝酿成立中央民族学院。同年6月,政务院任命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中央民委副主任乌兰夫及中央民委副主任刘格平兼任中央民族学院正、副院长,筹办中央民族学院工作开始。同年8月,中国共产党民族问题理论家、原延安民族学院副院长刘春从内蒙古调入北京,9月政务院任命刘春为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具体主持筹建工作。刘春根据政务院秘书长、中共中央统战部长兼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的指示,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同年11月24日政务院第60次会议正式批准了这两个方案,并于12月28日由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公布。其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对学院办学任务、教学办法、管理体制及各相关事宜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了三项办学任务:“一、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干部。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宣传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三、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方面的编辑和翻译工作。”为了实现上述任务,还明确规定了学院建立研究部,“研究部按民族或按几个较为接近的民族分为若干研究室。尽可能将目前各大学和国内各地研究上述问题的适当人才集中到民族学院。”两个《试行方案》指明了中央民族学院作为中国少数民族最高学府的性质。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工作,至1951年5月底,有教职工283人,其中教师14人;并招收军政干部训练班、藏语班学员合计262名,5月28日正式开课。

  1951年6月11日,中央民族学院在临时校舍国子监院内举行隆重开学典礼。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李济深,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兼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等出席典礼。朱德、董必武发表了重要讲话。6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以示祝贺,社论热情洋溢地说:“中央民族学院已经开学,各少数民族的花朵在毛主席民族政策春风的披拂下,将日胜一日地开放起来。”

  1952年,是中央民族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完全确定了中央民族学院作为中国少数民族最高学府的社会地位。首先,这年夏季,北京西郊白石桥的新校舍主体工程竣工,学院迁入新校舍。新校舍由清华大学土木建筑系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主持,按我国传统建筑风格设计:大屋顶,灰砖青瓦,磨砖对缝,画梁红柱;整个校园典雅隽秀,错落有致,花草树木点缀其间,美丽如画。在20世纪50---60年代一直被誉为花园式学校,为北京兄弟学校所羡慕。众所周知,当时共和国百业待举,经济十分困难,但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建成了这一片令世人瞩目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古典建筑群,可以说一砖一瓦、一花一木都渗透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学院的深切关怀。其次,这年暑期,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进行统一调整。根据《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规定的学院办学任务的精神,在中央的同意下,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生、北京大学东方语言文学系藏、维吾尔专业师生及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学科的教师、研究人员调整到中央民族学院。不久,中央民委参事室也并入中央民族学院。其中教师、研究人员共计40余名,包括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潘光旦、杨成志、吴泽霖、费孝通(1951年4月政务院任命为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在院系调整前已到校)、林耀华等,著名历史学家翁独健、冯家昇、傅乐焕等,著名语言学家于道泉、王静如、马学良等。使学院人才济济,奠定了学院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是声名大震。同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少数民族语文系和研究部,为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历史、民族学三大主干学科奠定了牢固基础,对整个学院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资料来源:“北京高等教育丛书”《走进中央民族大学(微博)》,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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