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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防止大学生“被就业”。
针对近两年的社会焦点——大学生“被就业”问题,昨天教育部出台政策,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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