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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局重拳整治教辅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9日 12:1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关铭荣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局获悉,日前该局转发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我省依据《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从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六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净化中小学教辅市场环境。省新闻出版局正式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即日起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电话:0591-87536199,邮箱:fujian001@shdf.gov.cn)。

  教辅种类繁多,很乱很暴利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的几家图书城和书店发现,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各科的教辅书种类繁多,书名也多种多样,看得人眼花缭乱。记者随意拿起初三数学三种不同的教辅翻了翻,发现无论是知识点设置还是练习、测试题的内容都大同小异。“我已经在这里转了快两个小时了,好几种书比来比去,还是不知道给孩子买哪本好。”福州市民陈女士说,买教辅如今是门“技术活”,有些时候实在不知哪本好,只好让孩子自己去判断。“一些出版企业出一本教辅书只需要买个书号,找几个老师,然后把一些热门的教辅书中的题目改动几个数字就可以出书。”昨日,福州一出版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教辅市场利润十分丰厚,一些个体书商甚至找几个根本不在教学一线的人,用剪刀加糨糊,拼拼凑凑,快速高产,不少书籍的内容属粗糙滥造,误导学生。

  教辅材料发行,严禁商业贿赂

  省新闻出版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重拳整治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材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出版物,包括中小学教材同步练习类出版物,中小学生暑假、寒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以及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出版物等。其介质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今后全省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等。

  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并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严禁出版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的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以拿取回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严查出版物市场,特别是严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从中发现,追本溯源、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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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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