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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该捐款?“被捐款”不是真慈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6日 10:02   京华时报微博

  教师节到来之际,湖南长沙县教师网上反映“被捐款”的声音引起了各方的重视。网友质疑,原本出于自愿的捐款为何要用“红头文件”强制规定?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微博)报道,长沙县慈善会今年1月24日的捐赠公示显示,去年一年,长沙县“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到账捐款312万元,其中201万元来自乡镇。款项基本都用于了扶贫帮困,去向透明。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对于教师质疑捐款的声音表示不解:“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 

  这钱,月收入仅有数百元的乡镇教师必须在乎!面对“扶贫帮困先锋”标签下的强制捐款,面对潜在的丢掉饭碗的威胁,教师虽非“自愿”,但最终还是不得不“捐款”。这种强制捐款的行为,是某些部门对公权力的滥用,作为公民,我们都有权利质疑。 

  慈善不是义务。慈善的宗旨是安老扶幼、济危助困,是完全以捐助者意愿实施的无偿援助;慈善不是税收,政府推进慈善事业不在于直接拉来多少善款,而在于如何消除需要帮助人群的后顾之忧;慈善不是“被捐款”,失去了自愿自觉,慈善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慈善是公民社会的一种公共责任,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积极地承担起这种责任。任何打着“慈善”旗号的非“慈善”行为都在严重影响着慈善文化。近期屡屡爆出诚信危机的慈善组织与强制性的“被捐款”行为,无不反映出目前建设健康慈善文化的重要性,强制性的行政摊派、冠冕堂皇的种种借口,都应该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上被清除的对象。 

  慈善不应该成为某些部门公权力滥用的对象。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只有通过发展切实保障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正和公平。屡见不鲜的各地强制性慈善捐款,应该叫停了。

  ☆李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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