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中秋节、教师节临近,如何给老师送礼,不少家长感到头痛,有些老师也很纠结。相比之下,香港就没有这种风气,给教师送红包、教师收红包。香港的这种风气,令内地很羡慕,但内地要做到这一点,十分困难。香港对教师收礼,是按公务员规格治理的,在香港,公立学校的教职员属公务员。而在内地,教师则没有这种待遇,教师工资普遍低于公务员工资,还有一批教师,因身份是“代课教师”、“临时教师”,干着和正式教师一样的活,却只拿三分之一的工资。
此外,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并没有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在我国内地一些地方,还出现政府带头乱收费、默许学校乱收费的情况,所谓靠山吃山。比如,前不久有新闻报道,北京的择校费已飙升到25万元,一些学校的操作就是,通知家长以捐资助学的名义把钱交到地方教育部门,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分成,学校再拿这笔钱,解决教师的福利待遇。相比这种操作,教师收家长的礼,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政府部门怎会严加治理?
教师在我国内地,整体而言还是一个地位较低的群体。而这个群体内部,也出现了权力分化、“特权阶层”,这就是少数优质学校的教师、在学校里拥有行政权力的教师。他们占据了更多的教育资源,于是可以拿这资源去寻租。在引起众多议论的教师节送礼事件中,真正能收到家长礼的,其实是教师中的少数,集中在好学校、城镇学校,一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还在求着孩子来上学。
另外,在香港的学校管理中,虽然还不像美国中小学那样,有可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监督和评价的家长委员会,直接介入学校事务,但大多学校都有家长教师会,其职责是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同时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以及合力改善学生的福利。所有家长、在校教师都是家长教师会的会员,会员们会选举家长教师会的常务委员会,其中家长委员占这个委员会的半数以上。如果家长有对学校的意见,可以通过向这个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再与学校进行沟通,维护家长的权利。试想,如果有教师向学生暗示索礼,家长把这一情况反映到家长教师会,由选举产生的家长委员们,能不代表家长去向校方反映,并追究教师的责任吗?在这种情况下,家长还会担心自己不送礼,孩子会被另眼相看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