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山东大学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庆祝山东大学建校110周年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做好校庆工作,学校同意并授权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办公室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
一、“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图案及含义
二、“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的使用
山东大学及所属各单位、山东大学各地校友会举办各类庆祝、纪念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及与校庆相关的活动使用。未经授权,不得用于经营及商业活动。
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办公室负责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标志的使用管理。
特此公告。
山东大学11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
作者:袁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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