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国将有211所中学的校长有资格向北大推荐优秀学生,这些学生若通过北大面试可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北大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录取的优惠。其中,记者获悉,北大推荐生标准首次明确规定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5%以内,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北京晨报(微博)》
■强烈支持北大这一做法,一个人智商再高如果不用在正确的事上反倒很可怕。
■又玩了一把形式,这样的标准不可能落实!即使孩子不孝敬父母,面对推荐,有哪个父母能说孩子不孝顺哪!
■强烈支持炒掉校长,老是想出这种不具操作性的规定、条例。这就是浪费纸张。
■怎么判断孝还是不孝?怎么打分?有何标准?
■此举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估计难以服众!
■“不孝敬父母”?在中国,只要女成凤儿成龙,没有父母检举自己的子女不孝顺,所以没有可操作性!
■孝道的方式有别,难以考量。所谓冷暖自知。
■对于大学来说,此举是希望能够区分一个学生品德的高低,从而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父母爱子之心大公无私,无论子女是否孝敬,父母都会倾尽全力帮助子女。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敬父母”其实本来无须特别强调。
■强调“孝敬父母”,乃至成了推荐生的附加条件,可见孝敬父母及长辈的风气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这样一条标准,还应推而广之,用于诸如公务员等优秀人才的录用,以强化孝敬父母等传统美德的道德认同和风气倡导。
■哗众取宠,两年前就有这个规定,但是从来没有实施过。
■不录不孝子的规定,给人的感觉是肆意地挥舞道德大棒。
■方向是对的!毕竟现在高学历的“不肖子孙”很多!
(整理 陈庆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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