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湘潭大学商学院读书,那么谈恋爱的时候要小心,可别“出轨”了,因为有可能会因此丢了2010-2011学年度评奖评优的资格。近日,一条关于湘潭大学商学院评奖评优通知的微博引发关注。其内容为该校商学院2010―2011学年度评奖评优的通知,其中评奖评优工作要求中,对“谈恋爱出轨者”要求取消评选资格。发微博网友感叹“谈恋爱出轨都要管啊”。学校真有这么“八卦”?(10月25日现代快报(微博))
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校制定校规,规范学生行为,维持校园秩序,原本无可厚非。只是眼下少数院校的规定,不但事无巨细,动辄跟奖罚挂钩,而且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此前部分高校建立“纠风队”之类,阻击校园内的拥抱、接吻等“不文明”行为,就曾遭到不少质疑的声音,如今又整出个“谈恋爱出轨者”不得评奖评优来,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大学校园禁止“亲密接触”、禁止谈恋爱早已成为过去时,甚而大学生谈婚论嫁都是寻常事,然而,少数高校似乎依然对学生们的恋爱行为不肯放手,堪称挖空心思去“规范”。大学校园毕竟是公共领地,大学生们的主要使命也是完成学业,私密行为当然有必要检点,不但要注意场合,更要讲究婚恋道德,但这些理当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而不是动辄就限这罚那,毕竟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过多、过滥的罚规总难免叫人觉得与高校校园文明不协调。
校园规章得清晰、明了,避免歧义,便于执行。“谈恋爱出轨者”恐怕谁对难以解释清楚到底是针对哪些对象,谈恋爱者?喜新厌旧者?恋爱期间吃“禁果”者?实在让人捉摸不透,尤其是这些纯属私生活范畴的东西,如何拿证据说话,让大家心服口服?总不至于在纠风队基础上再整出个“捉奸队”,监视学生有无出轨行为吧?更何况,如今恋爱自由,大家都有选择的余地,就是结婚了法律还允许离婚、再婚呢,校园竟然试图让恋爱学生从一而终是不是太OUT了?
从表面看,这些多少显得荒唐的校规,反映了教育管理理念的滞后,骨子里却折射出大学精神、自由思想的匮乏,总是习惯于通过不准、限制、禁锢的方式来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因而往往极容易与现实社会的发展潮流相冲突,进而陷于尴尬境地。有关负责人表示,“用词的表达上可能会不太准确”,希望同学们不要误解。试问,规章制订者表达不准确,让学生们如何不误解,又怎能不让无所适从?这样的校规意义又有多大?
作者: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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