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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范办园 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2日 11:25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微博

  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12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针对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贵富在11月11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今后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也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园”,教育部门将依法清理整顿。

  甘肃自1986年起开始实施“两基”教育,截至2011年9月30日,“两基”工作各项指标已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深入张掖、甘南、兰州等8个市州10个县区14个乡镇的60所不同类型的学校,对全省“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后正式宣布:甘肃省实现了“两基”目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都相对差的甘肃省能实现“两基”目标,难能可贵,也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省份发展教育的拼搏之路、图强之路,形成了符合甘肃省情、具有甘肃特色的经验和模式,对西部地区省份乃至全国其他地区都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就民办幼儿园乱收费现象,李贵富说,由于物价上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等原因,导致部分民办幼儿园出现涨价收费行为。对此,教育部门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强化治理: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制定政策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强化管理措施,由各级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进行核算,彻底解决民办幼儿园自主核算成本而造成涨价的问题,建立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制度,对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予以资助;规范办园行为,公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园”,将依规清理整顿,对未经审批登记注册的“黑园”坚决予以取缔。(首席记者 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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