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媛)到2013年,我省11所高校将率先实施被誉为高校“宪法”的大学章程。省教育厅近日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湖南师范大学(微博)等我省11所高校进入试点,并将在今年年底出台经核准的大学章程。
迄今为止,国内高校多数还没有章程。而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中,大学章程是上承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下启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高等学校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是高等学校实现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的依据,同时被视为中国大学“去行政化”的先声。此次,我省确定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吉首大学、怀化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校进行“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根据该《方案》要求,2012年底试点学校要完成制定或修订章程工作,建立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治理结构合理、体现学校特色的章程。2013年年初,试点学校要建立章程实施的有效制度和机制,逐步形成依法、依章程办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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