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非京籍学生,如果需在京借读,必须父母暂住证、父母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口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齐全,并经居住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审核确认,才可到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5月8日《新京报》)
改革开放了,户籍不限制行动了,外地人可以来京就业,那他们的子女上学问题如何解决呢?不让借读也不合适,毕竟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再说也有歧视之嫌。那就规定一下吧,也不多,五条足矣。这样既表示了北京并没有关上欢迎你的大门,同时也表达了区别还是有的。这类的规定又何止北京?(图/文:王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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