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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校车管理出新规重罚超载最高罚500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31日 10:02   海峡导报

  导报讯 前天,一辆校车超载200%,才罚款200元。如果是6月1日之后被抓,罚款会变成1000元。

  这是厦门警方升级处罚系统以后,正式执行 “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一大效果。

  几天前,导报已经报道了37项处罚变化。昨天,交警介绍,对于校车超载,处罚力度也是大大提高。

  校车如果超载不到20%,罚款100元;超载20%-50%,罚款200元;超载50%-100%,罚款500元;超载突破100%,罚款1000元。以一辆11人座的面包车为例,只要坐到17个人,一下子就要罚走500元。

  过去是怎么罚的呢?导报记者查询发现,最高的额度也只是罚款200元。而罚款500元,相当于重新租一辆车的价格。想超载的学校们,自己算算看!

  厦门某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以他们的经验,幼儿园最容易超载,因为孩子们都比较小,容易挤。

  其实,租用校车的成本并不会太高,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每天租一辆19座的校车,早晚各接送一次,便宜的也才350元。“重罚将有利于校车安全。”一位交警说。 (记者:吕寒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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