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名高校教师离岗留职在南京创业

2012年10月11日11:00  扬子晚报    

  今年1月份,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出台了《深化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技九条”)。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就这一政策出台实施细则与南大、东大等50多所在宁高校达成一致,在全市院所激励师生下海创业。

  高校尝试设计科技创业岗

  教学和科研,是高校发展的两个轮子,做教授或者是研究员,这是高校科研人员的两条道路,南京市则希望大学走出第三条道路——打造创业型大学,培养一批创业家。

  这次的科技九条细则规定,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所在单位可以设立一个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在创办的科技企业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所在单位可对其工作绩效以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目前,南京金陵科技学院已经尝试设立这一创业岗。

  144名高校教师“下海”

  南京市科委副主任黄榕介绍,在科技九条政策的鼓励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市共有144名本地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南京创业。

  南京农业大学[微博]副教授黄明与学校正式签订协议,保留身份进行创业,成为科技九条后南农大教师中首个下海的科技人员。目前,黄明在南京紫金白马特别社区拿下了33.8亩土地,进行肉制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等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的目标是3年内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今年5月份,南京理工大学[微博]刘和义老师,与学校签署协议,利用其多年研发氧化锆超高温隔热材料技术进行创业,个人拥有18%的股份,产品投产后估计将实现收益1.5亿元。

  为了免除这些创业先行者的后顾之忧,“科技九条”细则明确,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备案,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3年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延续。

  高校创立“大学生创业中心”

  “科技九条”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或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创业实践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教育实践,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政策。这一细则将试行到2015年1月。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共排出了6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和35个大学科技园建设计划。东南大学[微博]在大学科技园创立了省内首家“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南京理工大学与玄武区签订了“南京紫金常春藤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共建协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微博]正在与溧水县联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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