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大学生可优先申请安排公租房

2012年10月20日14:10  南京晨报    

  新华报业网讯  不久前、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昨日市政府下发了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创业大学生将享受包括投资、公租房、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领创业证?

  大专以上文化或毕业五年的大学生

  记者了解到,青年大学生想要在南京创业,可以领取创业证,申领条件第一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微博]人员);第二是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享受怎样的扶持政策?

  优秀创业项目可以获政府资助性投资

  在细则中还规定了青年大学生创业的优秀项目将享受各项扶持政策,什么是优秀创业项目?主要是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免费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最高可申请50万元贷款

  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记者成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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