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四项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2013年06月27日08:06  西藏日报    

  本报拉萨讯 近日,记者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发布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信息,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积极推荐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

  二是做好学生和见习基地之间的对接服务工作。鼓励、动员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见习岗位,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拓展就业渠道,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的留用率,对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及学生生活补贴。

  三是按照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对现有见习基地进行规范,对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岗位条件、制度执行、见习生在岗、见习实效等情况。

  四是引导学生转变观念,在见习岗位上增长才干,争取早日实现就业。(记者 刘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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