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因为不满父母离婚后母亲不再支付抚养费,一北京在校大学生将母亲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近日,北京西城法院驳回了大学生的诉求。
18岁的刘某在诉状中称,他被判给父亲,其生母依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他能独立生活。可是自去年,生母不再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刘某已成年且具劳动能力。可通过勤工俭学等收入维持学业,被告不再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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