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事

2015年07月24日16:59  教育部网站    收藏本文     

  为热烈庆祝第31个教师节,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传递立德树人的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投票地址: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日期从2015年7月25日至8月15日。网络投票时间从7月25日至8月15日。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投票规则

  1.网络投票时间从7月25日0:00至8月15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4名。

  3.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页面链接,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

  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5.本次推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2296625,监督邮箱:super@jyb.cn

文章关键词: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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