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校园贷危害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2017年04月20日 07:2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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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校园贷危害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消除校园贷危害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艾萍娇

  近日,媒体接连刊发多篇报道,再次聚焦校园贷。

  《中国青年报》3月29日报道,湖南某大学22岁的学生会主席李某,通过使用别人的信息在不同网络贷款平台借贷100多万元无力偿还。因涉嫌诈骗罪,李某于2月25日被衡阳市珠晖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受骗上当的被害人包括李某所在学校的27名学生。

  《扬子晚报》3月31日报道,苏州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应用技术学院的部分在校大学生反映,有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学长以兼职刷单的名义让他们从各种“校园贷”APP上借钱。但事成之后,学长没有信守承诺、按时还款,导致他们每天被各种贷款公司催债,根本没法儿安心上学。记者调查后发现,这次校园借贷风波至少涉及88名在校大学生。

  校园贷的高风险、高危害媒体在过去两年多有报道,大学生“裸贷”更令舆论震惊。而针对校园贷等互联网金融乱象,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有关部门进一步制订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还有专门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会明确表示,要将校园网贷作为整治重点,对校园网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依法打击有关校园网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此外,与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校园网贷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校园网贷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在中央监管文件和地方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压力下,“不少校园贷就已经选择转型消费金融,或者专注白领、工薪阶层”,而眼下媒体对校园贷问题的接连曝光,令人对专项整治的效果存疑。违规的黑手,还伸向在校大学生。为此,治理校园贷,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毋庸置疑,我国曾经对校园贷使出“重拳”治理,可是,和很多治理存在一阵风问题一样,在集中整顿之后,又“死灰复燃”。一些校园贷在整顿时进行“转型”,但转型不利时,又把学生作为放贷的主力军,而且在推广时,加入学姐、学长等熟人营销、传销模式,令校园贷的风险进一步蔓延。要根本治理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查处违规放贷、暴力催债的校园贷,追究放高利贷者的法律责任。据报道,有大学生借4万需要归还100万,利率超过2000%,这样的校园贷具有明显的黑恶、诈骗性质——开始以不高的利率吸引学生借贷,而只要学生借贷之后,就以各种名义、甚至威吓手段调高利率,令涉世不深的学生一步步就范,对于这类校园高利贷,法律应该严惩不贷。应该明确受理被追债学生的举报,打击这类非法放贷机构。

  其次,针对校园贷的疯狂,金融机构、教育部门和高校,可携手推出大学生生活救急、创业等小额贷款项目。为什么校园贷会受到部分学生的追捧,是因为操作方便,审核门槛低,从中应该看到学生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可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鲜有向大学生提供这类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心大学生不归还贷款,出现呆账、坏账,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则看准这一市场,用高利息、威吓手段,来开拓这一市场。国家在取缔非法校园贷的同时,应该向大学生开放其他借贷、融资渠道。

  另外,也可对校园贷的贷款申请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即在校大学生申请任何渠道的贷款,都必须提交家长意见、学校意见,亦即至少学校家长、学校知晓,而非学生个体就可申请,这就避免学生被非法机构所骗,而家长和学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审查作用。

  再次,教育部门和高校需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财教育,把校园贷作为高风险项目加以预警。虽然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投资、借贷行为负责,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学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规划的教育、引导,缺乏社会生存能力,为此,这需要大学重视对学生的教育,要明确告诉学生,不能轻信校园贷宣传,更不能把参与非法金融业务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大学的学生事务中心,可以为学生借贷、兼职、创业等提供评估与咨询指导服务,这也是大学关注学生成长、职业发展规划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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