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还是不信?价值7.7万元的钻石戒指丢了被邻居当成玩具丢垃圾桶了,更有意思的是失主要求邻居赔偿,失主朱女士认为,是邻居汪先生故意不归还,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7万元损失。
这下惨了,捡到的东西不能随便扔了,兴许还要赔钱的。有网友说:“老人摔倒不敢扶,现在连地上的东西都不敢捡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朱女士说,事发当天中午12点多她坐在车里,因为擦护手霜,就将两枚戒指取下放在了身上,但下车后不小心,戒指掉落在了小区路面上。
她说,戒指上的钻石为1.01克拉,原价近10万元,她趁打折花7.7万元买下。那天下午1点左右,她发现戒指丢了就回去寻找,但已找不到。后民警查看监控发现,钻戒是被汪先生捡走的。
“我得知找到是谁捡走的时候,还想着要好好感谢他。”朱女士说,让她没想到的是,汪先生只还了一枚金戒指,说以为钻戒是假的,早已丢掉了,“我的戒指怎么看都不会是个便宜货,谁相信他会扔掉啊,连警察都说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他不肯还给我。”
看来此事有另有隐情啊,邻居到底是私藏还是扔了,还有待查证。不过律师说:法官会根据双方的说法,看谁更具有可信性,来作出判决。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捡东西的人明明留着东西,却在庭审时谎称东西遗失了,情节轻的属于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则涉嫌诈骗。
谁说的是真?谁说的是假小编也分不出来,毕竟没有如来那样的法力。
不过,对于捡到物品处理都这样的一条法律:捡到东西需尽保管义务,故意丢掉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就是法律,听起来冷冰冰、无感情。捡到东西还有保管的义务?那么有人就有疑问了“以后捡到值钱的东西,然后不经意又扔了。我又不知道这东西值不值钱,我到底捡还是不捡?”原来人生不止有三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还有我该捡还是不该捡?
不知道还怎么办?那就看看日本是怎样做的吧!在日本,捡到东西不报警是重罪,捡到没有保管好要赔偿,所以日本人基本不随便捡东西,在日本丢东西只要到原地找,就能找到。这么看来也有个好处,只要不忘记丢在哪里,丢了的东西就能找回来。
不觉地这样做多少有些冷漠吗?这就像小沈阳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人家的墙倒了,你不去推他,这也是一种善良。”然而,这句话只对一半,人家不去推墙是对的,但这并不代表善良,只能说是没有错。就像捡钻石这件事,捡起来还给失主是好事,值得歌颂。不去捡也没有错,但却少了人情味。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东西还是要还给失主。当然,一定要记得好好保存。不然出现上述问题,到哪儿说理都说不清。捡到东西能交给失主,本身就是一种温情。温情的力量能够融化坚冰、燃起希望,现在这个社会需要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