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花明天的钱”要多点理性

2017年05月27日 07:1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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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孟宇驰 刘伟

  合理整治“校园贷”迫在眉睫。应让大学生真正受益于“校园贷”,也让“校园贷”真正惠于校园。

  “校园贷”是指专门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其特点为无需提交担保,无需审查任何资质,只要填写认证个人信息就可以贷到一笔不低的款项。自2013年7月国内第一家针对校园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后,众多“校园贷”平台纷纷进驻高校,涵盖门类从分期购物到生活费、旅游、考驾照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校园贷”市场鱼龙混杂,非法机构名目繁多而且套路重重,一不小心就会陷入骗局。更严重的是,直接侵犯大学生权益的“裸贷”层出不穷。

  “校园贷”的疯狂滋长得益于其见无处不在的宣传推广,校园QQ群内时常出现“只要你是大学生即可下款,诚招代理商”等消息;校园内小角落的“校园贷”广告,充斥“畅快花”“低利息”等诱惑性字眼;在网络上搜索大学生贷款字样,“最快3分钟审核”“只需学生证即可办理”等信息扑面而来。据调查显示,目前在80%的大学生听说过“校园贷”平台,62%的大学生对“校园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10%的大学生表示会考虑使用“校园贷”。

  一些“校园贷”平台在向大学生宣传业务时,往往模糊介绍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反而以“零首付”“零利息”等进行欺骗诱导,导致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望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这在一定程度上,涉嫌侵犯“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不可否认,正规“校园贷”平台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对经济实力不能满足创业需求的年轻人来说,通过“校园贷”过渡不失为一种方法,借贷助学后通过毕业后工作再偿还债务,也能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但是我们必须绷紧防范这根弦,大学时期作为个人成长的关键期,学校和家长应做好思想引导、财商培养和风险教育。大学生亦有必要学习相关法律常识增强判断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理性消费,培养独立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一系列“校园贷”违法犯罪事件已为人们敲响警钟,合理整治“校园贷”迫在眉睫。大学生一定要理性对待“校园贷”,加强法律学习和理财意识,让自身真正受益于“校园贷”,也让“校园贷”真正惠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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